常州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区级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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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11月16日发表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经本人申请,村(社区)委员会审议,镇(街道)审核,天宁区卫健局审批:俞秀妹、吴国强、邱文菊、束发琴、李永君、刘菊芳、王红兵、郭丽娜、尹宝华、王静珍、蒋云鹏、张坚静、施静霞、李友芳、王腊梅、庄强、吉明璐、丁慧萍、吴国兴、齐广保、朱新兰、杨玉申、王兰月、赵全兴、孟东杰、华榴棣、王建美、史镜樑、曹惠娟、吴燕菁、肖强、朱桂英、戚龙欣、徐建、宋有妹、王红梅、吴林祥、赵德忠、常建芳、惠永平、孙洁、王玉彪、顾庭亮共43人符合申请领取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至2022年11月21日止。
如有不同意见,向天宁区卫生健康局反映。(责任人:张梦莉,电话:69661717)。
常州市天宁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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