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烦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度会计监督检查查后公告
Admin - admin
于2022年11月16日发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太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并财监〔2021〕9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我局制定出台了《娄烦县财政局开展2021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娄财字〔2021〕98号),并对娄烦县医疗保障局、娄烦县恒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02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现在将检查情况公告如下:
通过检查,被查单位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任用符合规定,能较好地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财务会计核算符合规定,信息披露充分完整,不存在会计造假行为。
娄烦县财政局
2022年8月29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4 17:29:1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