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坚持重调解慎裁决有效化解劳动争议
“解除劳动关系时发生劳动争议我心里非常着急,跟企业协商不成又不知道下一步怎么处理,没想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半天时间就调解成功了,而且还当场兑现。”5月8日,在县人社局参加调解的朱大姐高兴地告诉笔者。
近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因解除劳动关系引起的经济补偿争议案,当场兑现2200元,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坚持“重调解,慎裁决”的原则,采取庭前调解和庭中调解相结合的方式,注重在调解技巧上下工夫,切实有效地化解劳动争议,做到及时、公正、依法调解。截至目前,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共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1起,全部调解成功,为劳动者落实各项待遇9.4万元。此外,还与九龙工业园管委会联合处置一起某园区企业集体经济补偿争议案件,涉及人员80余人,金额120余万元。
[责编:邹密 校稿:潘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