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宝安区松岗琥珀集中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深圳市宝安区松岗琥珀集中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1月17日至2020年1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十八区环保水务大楼,邮编:518000
联系电话:0755 - 2766020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深圳市宝安区松岗琥珀集中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深圳市松岗琥珀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松瑞路147号
环评机构:海南深鸿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深圳市宝安区松岗琥珀集中加工项目项目拟选址于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松瑞路147号开办。项目主要从事琥珀制品的加工生产,主要工艺为切割、打磨、钻孔、精雕、抛光、超声波清洗、包装出货。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项目产生切割废水、打磨废水、抛光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精雕过程产生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切割机等生产设备运行产生噪声。产生琥珀废边角料、琥珀粉末、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产生废润滑油、含油废抹布等危险废物。要求:严格按照环评批复及报告表所提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