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人社局四措施化解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
为积极妥善化解农民工工资拖欠举报投诉案件,今年以来,旺苍县人社局共受理拖欠工资举报投诉案件87起,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起,为1500余人讨薪920万元。这是旺苍县人社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主动作为,为农民工解决实际问题的重要举措。
一是彻底处理一批。对事实清楚、企业又有支付能力的,坚决督促企业足额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其中,对企业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或者涉嫌诈骗、其它恶意欠薪行为等,则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二是限期支付一批。对事实清楚,但企业一时难以筹措足够资金的,则督促企业最大限度筹措资金,先行支付拖欠的农民工部分工资,未支付完的要重新出具欠条,并做出支付时间承诺,限期支付。
三是暂缓处理一批。对事实一时难以完全核实清楚的,如帐目不清、存在经济纠纷等,则通过协调,督促企业先部分支付,剩余部分待双方核实清楚后结算。
四是协调处理一批。对不属于人社局职责范围的欠薪举报投诉案件,如不具备用工主体单位或“自然人”承包工程,企业和城乡居民自建工程等,则及时协调辖区乡镇、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县人社局 孙洪波 王绍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