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扬州中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及检验中心实验室GMP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的函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名称 | 分类 | 发文日期 | 文号 |
01443298X/2015-00296 | 综合计划科 | 关于扬州中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及检验中心、实验室GMP 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的函 |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批复 | 2015年11月19日 | 宝环验〔2015〕58号 |
扬州中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及检验中心、实验室GMP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宝环监报告〔2015〕6号)等材料收悉。我局于2015年11月12日组成验收组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核查。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江苏宝应经济开发区宝应大道91号,建成大容量注射剂玻瓶生产线1条、小容量注射剂玻瓶生产线3条、小容量注射剂塑料安瓿生产线1条。项目总投资4820万元,环保投资205万元。2015年10月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及检验中心、实验室GMP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5年11月通过宝应县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建设。(宝环审批〔2015〕135号)。
二、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㈠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了厂区排水系统。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标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接管宝应县仙荷污水处理厂处理,清下水排入园区清下水管网。
㈡建成了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注射剂车间的粉尘采用称量罩+高效空气过滤器处理,车间内排放,不设排气筒外排;实验室少量废气经集气罩和通风厨收集后集中排放。
㈢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必要的防噪、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㈣厂内生活垃圾和厂内污水处理站污泥均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过期药品、废活性炭、报废药品、内包装材料、高效空气过滤器滤料、检验中心废液、实验室废液等危险废物规范贮存并委托洪泽蓝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安全处置;废外包装材料全部由供应厂家回收,不外排;实验动物尸体规范化处置。
㈤污水预处理设施出口安装流量、COD在线监测仪,与环保部门实现了联网,并通过环保部门验收。
㈥各类排污口的设置均符合《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要求。
㈦建设了40m3的应急事故池,编制了《扬州中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县环保部门备案。
三、验收监测结论
宝应县环境监测站提供的《扬州中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及检验中心、实验室GMP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宝环监报告〔2015〕6号表明:
㈠废水: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污水排放口废水中pH值、COD、SS、氨氮、总磷日均排放浓度均达到《宝应县仙荷污水处理厂进出水设计水质指标》接管水质要求。
㈡废气: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的厂界测点浓度最大值达到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㈢噪声: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监测点的昼、夜间等效声级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㈣污染物排放总量:各类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均满足环评批复要求。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扬州中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及检验中心、实验室GMP技术改造项目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根据项目验收监测结果,结合现场检查情况,该项目验收合格。
项目正式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运维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强化现场管理,杜绝跑冒滴漏,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
2、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不断提高企业环境保护整体水平。
3、落实突发环境事故风险防范措施,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运行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宝应县环境保护局
201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