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360万获赔50万通化串子案两家庭不满要上诉
据新华社长春12月19日电 18日上午,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法院对轰动全国的“串子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通化市人民医院赔偿两个“家庭”六名原告共50余万元的
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
今年夏天,孙赵“两家”六口人以侵权为案由起诉通化市人民医院,通化市东昌区法院受理了案件。12月5日至7日,法院对赵盛强夫妇、孙华东夫妇、赵达、孙超六名原告起
诉通化市人民医院的案件分四次分案开庭审理。六人共要求医院赔付精神损害抚慰金、赡养费、抚养费、寻亲费等共计360多万元。
18日上午,法庭判令通化市人民医院立即赔偿赵盛强夫妇寻子寻亲费用4.5万元,赔偿赵盛强、宫克精神损害抚慰金各5万元;判令通化市人民医院立即赔偿孙华东夫妇精神
损害抚慰金各10万元,赔偿两人抚养孙超抚养费35457.98元;判令通化市人民医院立即赔偿赵达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判令通化市人民医院立即赔偿孙超精神损害抚慰
金4万元,赔偿孙超寻亲费1400元。此外,案件受理费多数由原告承担。
赵盛强夫妇、孙华东夫妇均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