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乌海市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7年5月20日至7月20日,自治区党委第十一巡视组对乌海市委进行了巡视。2017年8月30日,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乌海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观念,统筹谋划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巡视是政治体检,整改是政治任务。市委牢牢把握政治巡视要求,始终把讲政治放在首位,坚持站在履行政治责任的高度把握整改工作,摆在落实政治任务的高度推动整改落实,放在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检验整改效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以赴、不折不扣抓好巡视整改落实。
一是深化认识抓整改。市委深入学习贯彻******系列***精神特别是关于巡视工作的***精神,坚决落实李纪恒书记在自治区党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十届党委第一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以及刘奇凡书记9月28日到我市调研时的指示要求,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维护******核心地位和***权威的重要体现,作为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契机,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狠抓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以坚定自觉的态度、雷厉风行的作风和坚决有力的措施,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努力把整改过程转变成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转变作风、推动改革发展的过程。
二是细化任务抓整改。市委将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的7个方面17个问题,细化分解为43条具体问题,逐一明确负责领导、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制定了一个切实可行的整改总方案。在全面整改基础上,又针对巡视组单独反馈的选人用人、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等4个方面的意见,制定了4个专项整改方案;针对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步子不大等6个难点问题,制定了6个专项整治方案,共提出291条具体整改措施,构建起“1+4+6”的整改落实方案体系,形成以点带面、点面抓总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是以上率下抓整改。市委常委会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引领作用,第一时间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任副组长,其他市委常委和副市长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市委书记史万钧认真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全程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同时兼任整改工作办公室主任,带头承担5项具体整改任务。其他市委常委和副市长各负其责,一手抓自身整改,一手抓分管部门和分管领域整改。全市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市委工作要求,上下联动深入推进整改落实,形成了市委常委会负总责、市委书记带头尽责、党政班子成员积极担责、有关部门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同向发力抓落实的强大整改合力。
四是强化调度抓整改。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市委紧锣密鼓召开了一系列会议,定方案、作动员、抓落实,一以贯之把整改工作抓在手上。8月31日,召开市委书记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9月11日上午,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整改工作系列方案;9月11日下午,召开全市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整改落实工作;9月18日,市委主要领导就巡视反馈的工业园区和非公企业党建较为薄弱问题,到海勃湾区和乌达区进行了实地调研督察;9月20日,市委巡视整改办公室组成3个督查组,对承担整改任务的14个牵头部门开展了全覆盖实地督查;9月27日,召开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暨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逐一听取11个整改和整治方案落实情况汇报,安排部署后续整改工作;9月30日,召开市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视组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进一步明确整改落实的方向和措施;10月12日,召开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专题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深入研究和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10月19日,市委巡视整改办公室按照市委常委会要求,针对整改重点任务开展了第二轮督查,推动整改重点和难点任务加快实施、取得实效;10月27日,召开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审议《关于自治区党委第十一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和《整改工作台账》;11月7日,再次召开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暨市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巡视整改重点难点问题,听取迎接自治区巡视整改督查准备情况汇报,讨论市委巡视整改工作汇报材料。
五是精准施策抓整改。市委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认真分析、反复研究巡视反馈问题,分类施策狠抓整改,做到问题不见底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对“十八大以来未专题听取过市人大、政府、政协和法检两院党组工作汇报”等32个能够立即解决的具体问题,不等不拖,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确保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对“市直部门党组(党委)普遍存在未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等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的具体问题,设定时限、倒排工期,严查严督,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对“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步子不大”等短期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逐一研究制定出整改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确保整改成果落地见效。整改过程中,积极向自治区党委巡视办请示汇报,努力争取上级对我市整改工作的指导支持,保证了我市整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二、坚持真抓实改,突出治本效果,强力推进整改任务落实
整改是责任书,也是军令状。市委坚决扛起整改政治责任,紧紧围绕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分析研究、逐项分解细化、逐个推动落实,以钉钉子精神一抓到底,确保巡视组指出的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 贯彻落实******系列***和考察内蒙古***精神不到位。
市委坚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系列***精神和考察内蒙古***精神作为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组织全市党员干部系统学、跟进学、深入学、反复学,切实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市委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党的十九大代表、市委书记史万钧带头深入到市辖区、村、企业、党建联系点、高校、所在党支部宣传宣讲十九大精神,提出以“五大行动”推动十九大精神在乌海落实落地。一是矢志不渝调整产业结构。着力推动工业转型升级,编制《乌海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规划》,深入开展“重点项目建设年”活动,全力以赴推进项目建设。加快传统化工产业改造、延伸、耦合发展,源通焦炉煤气制LNG等项目取得重要进展,焦炭气化战略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氯碱化工产业提质升级迈出重大步伐;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编制《乌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乌海市军民融合发展规划》,成功举办第九届钱学森论坛,东源科技与航天十二院氢等离子体煤制乙炔示范项目、恒业成有机硅公司与美国卡博特公司合建8000吨气相二氧化硅、中钰镁轮毂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加快实施。前三季度,煤炭开采洗选、焦化、化学原料及制品、电力生产行业等重化工产值占全部工业产值的比重由2015年的92.71%下降到88.***%。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筹组加快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编制实施《服务业发展规划》,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打造自治区西部区域物流中心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乌海海关通过验收,乌海国际陆港正式通关运营,成功举办世界沙漠葡萄酒文化节、国际马拉松赛等大型活动赛事,参加中央电视台“魅力中国城”竞演受到全国关注,引来八方游客。1—10月,实现旅游收入46.4亿元、接待游客228.6万人次,同比分别增长27.8%和30.1%。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强农业产业基地建设,打造以光伏农业、规模化种植、农产品加工、物流服务、休闲旅游、餐饮服务于一体的产业格局。成立全市发展战略研究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门力量系统谋划、科学编制乌海未来发展战略。二是全力打好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攻坚战。印发实施《乌海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持续推进天然林保护、京津风沙源治理、甘德尔生态综合治理、矿区植被恢复项目,扎实开展园林绿化工作,完成造林2万亩,重点区域绿化5700亩。组织实施矿区环境综合治理、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生态修复和建设等绿色发展“十大行动”。深入推进电力企业超低排放改造、焦化企业脱硫除尘提标改造、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计划,组织实施大气污染治理项目166个,与周边盟市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合作机制。加大煤矸石自燃治理力度,完成原有341处自燃点治理318处,正在进行验收复核,剩余23处煤层自燃点计划2019年底前完成治理。对2017年新产生的182处煤矸石自燃点采取了剥挖、黄土覆盖、分层碾压等措施进行了治理;对新产生高温煤矸石,按照煤矸石处理技术规范,分区域集中统一处理,有效防止自燃。今后将坚持发现一处、治理一处,做到随时发现随时处理。开展扬尘污染集中治理,今年以来完成矿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2.84平方公里,硬化矿区道路22公里,在建27.5公里计划于2018年6月前完工。煤炭开发的剥离、装卸、运输等产尘作业过程全部配置了降尘设施。三是全力追缴地质环境保证金。实行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集中收缴,明确市国土资源局为全市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缴存管理机关。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对7家欠缴保证金的矿山不予受理采矿权延续登记申请,对23家欠缴矿山企业移交执法监察,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年以来累计追缴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11025万元,于2017年年底前对欠缴保证金全部实施追缴。同时,组织开展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缴存情况全面核查和专项审计。四是清理企业养老保险欠费。成立4个养老保险清欠工作组,逐一深入企业排查,依法开展催缴和银行账户查询,截至11月底,全市共清理养老保险欠费4875万元,实现47家企业全额清缴。今后将持续开展欠费清理工作。加强地税、人社系统信息共享,及时发现欠费行为,控制新欠发生。五是加快三甲医院建设。2016年5月,市人民医院被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评定为三级乙等医院,根据评审周期,2020年可参评三级甲等医院。今年,我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受到***通报表扬,自治区政府给予市人民医院在等级评定方面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奖励。我市抓住这一政策机遇,制定落实三级甲等医院建设方案。9月份以来,市政府先后召开5次市长专题会议研究推进三甲医院建设工作。市人民医院加强医疗技术水平建设,开展68项新技术,建成自治区级临床路径管理质量控制中心,选派专业骨干赴北京航天中心医院进修学习。2018年1月底前完成市人民医院申报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自评工作,2018年3月向自治区卫计委申请评审验收。加快市人民医院新院项目建设工作,力争2018年10月开工。稳步推进健康乌海建设,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快发展蒙中医药产业,市蒙中医院加入自治区国际蒙医医院医联体,市蒙中医院、海勃湾区中医院与北京中医医院签订技术协作协议。大力发展就业创业、教育、文化、体育、养老等社会事业,全面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六是加强幼儿园建设管理。9月份以来,市政府先后召开5次市长专题会议,研究幼儿园建设管理工作,市、区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多次对幼儿园建设情况进行调研督查。组织开展公立幼儿园建设严重不足问题专项整治,制定了幼儿园建设规划和未办证园取缔计划,确定了幼儿园建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2017年计划新建的3所公办幼儿园基本建成,预计2018年投入使用后,可提供1000个合格学位,标准园入园率将提高5个百分点。完善民办幼儿园审批管理办法,在群众居住相对集中或规模较大的住宅区,鼓励兴办配套民办幼儿园。开展无证幼儿园摸底排查,取缔不符合办学条件的无证幼儿园35所,全市未办证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由整改前的18%下降到10%;全市入标准园率由整改前的75%增加到90%。2018—2019年,每年计划新建3所幼儿园,力争到2019年全市入标准园比例达到100%。
2. 统筹抓总、协调各方作用发挥不够。
一是针对十八大以来,市委没有专题听取过市人大、政府、政协和法检两院党组工作汇报问题。9月19日和10月10日,分别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和市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工作情况汇报。二是针对2013年以来,市委常委会议题只有2次涉及群团工作问题。9月13日,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听取了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工作汇报,审议通过了市总工会、妇联、科协改革方案。今后,市委将认真落实《中共乌海市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中共乌海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试行)》《乌海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确保每年专题研究相关工作1次以上。
3. 政治纪律和规矩意识不强。
一是清理网上政治遗毒。开展市区所属党政机关网站、新闻媒体网站和电子政务内网筛查清理“回头看”,全面删除有关新闻报道。扩大有害信息巡查清理范围,将547家网站、40个微信公众号纳入管理范围。市网信办建立了网上政治遗毒清查长效机制,制定《乌海市属地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巡查制度》,与73家属地政务(新闻)网站和新媒体负责人签订了管理责任书。二是清理不当言论资料。在全市开展含有不当言论文件资料筛查清理工作,集中排查十八大以来市委领导讲话、新闻报道1000多篇,各区、各部门、各单位文件资料28.5万份。三是加强“四个意识”教育培训。市委、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市级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持续深化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市级领导干部带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权威。市委党校今年秋季学期陆续举办9期培训班,对全市60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四个意识”相关教育培训。
4. 发展观、政绩观有偏差。
一是实事求是确定经济发展预期目标。今年以来,主动调减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标,有序纠正虚增收入,提高税收占比,优化财政收入结构。目前,市本级已将2017年上半年虚增财政收入18.43亿元全部退库。2017年以前的全市各级财政收支预决算已经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复,具有法律效力,且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已无法因虚增收入追溯调整以往年度财政收入相关数据。二是加强和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政府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工作实施方案,坚持分类别、分层次、有计划、有步骤消化政府债务,坚决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5. 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
一是加大机关专职党务干部配备力度。在设机关党委的27个市直部门各配备了1名专职机关党委副书记,为市直机关所属66个部门单位配齐了专职党务干部共204名,占工作人员总数的3.8%,超过了“2%标准配备”要求。在全区率先成立了教育系统和卫生计生行业党工委,选配了党工委专职副书记。探索开展“一带一训一查”培训工作模式,分批次培训机关专职党务干部,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坚持基层党建工作巡回督查制度、工作调度制度,机关党建工作明显增强。二是配齐配强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专门召开市编委会,对三区工业园区领导职数进行了重新核定,并全部配备了专职党工委书记。市经济开发区专门配备了1名专职党工委副书记,有力加强了对各工业园区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三是切实提升非公企业党组织覆盖率。9月18日,市委主要领导调研督导工业园区和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现场解决非公党建阵地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问题。深化“两个覆盖”专项行动,在全市开展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示范引领年”活动。以筹备召开“环乌海地区”全区园区党建工作座谈会为契机,制定实施加强园区党建工作的意见。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率提升纳入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内容,开展专项督查、专题调研。完善市级党员领导干部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市委主要领导深入联系点进行了调研指导。推动市非公工委实体化运作,配备了专职副书记及工作人员,下拨非公党建工作经费140万元支持园区党工委及企业党建工作。集中推进“两个覆盖”巩固提升工作,实行工商预先登记制度,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评星晋级、争创双强六好”活动,坚持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防瘫预警机制,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项目化管理。截至目前,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覆盖率达到61.63%,高于自治区平均水平,其中30人以上非公有制企业覆盖率达到96.14%,100人以上非公有制企业覆盖率达到100%。
6. 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
一是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今年以来,先后召开5次市委常委会会议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听取各专项组汇报。研究出台了《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运行规则》,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常态化机制。11月2日,召开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二是压实部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明确要求各党委(党组)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建工作,并从严规范党组织会议记录。发挥基层党建巡回督查组的作用,对6个部门党组进行了专项督查指导。市直机关工委对22个市直部门党组和82个党组织进行了专项督查,重点查看党委(党组)书记是否定期研究党建工作,下发“双责任清单”22份、“工作建议书”6份。成立了5个工作组,列出任务清单,对各区、市直各部门党委(党组)贯彻落实《***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党组工作条例》和《***机关工作条例(试行)》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三是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下发《关于及时提醒厅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函》,要求厅级领导所在党组织书记细化支部活动计划,提前3—5天提醒领导带头参加组织生活,确保领导干部落实好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基层党建工作巡回督查组采取不定期、不定点方式,对各区和市直部门单位198个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进行抽查督导。四是严格民主生活会制度。制定实施乌海市《关于严格执行和规范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的实施意见》,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民主生活会提出明确具体要求。市委常委班子成员以此次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新起点,认真撰写、反复修改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由市委主要领导逐一审核把关。建立市级党员领导干部列席重点部门,纪检和组织部门全程列席的民主生活会督导列席制度,并将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列入年度党组(党委)述职会议重要内容;实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党组(党委)书记初次把关,市委组织部二次把关的会前“双重”把关机制,坚决杜绝对照检查材料雷同问题的再次发生。五是严肃支部组织生活。严肃查处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了市交通运输局、人社局、卫计委所属党支部会议记录造假问题,给予31人书面检查、4人内部通报、2人诫勉谈话、1人党内警告处理。督促全市各级基层党组织针对党支部会议记录造假等问题开展了全面自查整改,共自查出重视程度不够、记录不规范、不及时、简单潦草、随意涂改等5类59个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了“三会一课”规范记录全程操作手册。在全市开展党组织建设标准化和党组织生活规范化活动,制定下发了关于规范党组织生活的“1+5”制度体系,全面规范了全市党组织生活各项工作。市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调研指导组将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纳入督导重点内容,共抽查了198个基层党组织,向存在问题的29家单位下发了《立行立改通知书》,责令整改。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7. 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够。
一是市委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市委书记史万钧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今年以来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批示70余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书记专题会议30余次,研究纪检工作议题50余项。二是积极推进巡察工作,成立了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巡察办和3个巡察组。9月12日,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了七届市委首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10月24日启动了七届市委第二轮巡察。三是成立4个督查组,对三区和部分市直部门开展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暨推进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严查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督导工作。成立8个督导组,对三区和76个市直部门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学习贯彻党章党规等内容进行了督导。四是严格执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问责的暂行办法》,自治区党委反馈巡视意见以来,实行“一案双查”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人、诫勉谈话3人、批评教育1人、通报批评1人、警示谈话1人。五是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力度,印发《乌海市推进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严查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工作督导方案》等文件,强化派驻纪检组的监督执纪作用。六是加强纪委派驻机构考核工作,将“综合派驻纪检组每月在被监督单位开展日常监督工作时间达到总工作时间的50%以上”列入考核指标。
8. 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
一是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充分发挥巡察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作用,注重在执纪审查中主动发现线索,确保有价值线索不遗失、不遗漏。2017年以来,在执纪审查中主动发现新问题线索8件,巡察办移交29件,市审计局移送9件,合计占初核问题线索的18.7%,同比增长9.2倍;集中清理涉法涉诉案件线索未移交纪检监察机关问题,查找出问题线索259件,已全部办结。二是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对巡视反馈的“40余件问题线索”进行“回头看”,经认真核查,2010—2015年的问题线索到2016年处置的共37件。目前,已全部办结,其中了结33件,立案3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送自治区纪委1件。修订《信访举报件办理流程》,制定《问题线索处置管理办法》《初步核实方案模板》《执纪审查人员安全保密承诺书模板》《执纪审查安全告知书模板》,建立纪检监察室对口联系指导派驻纪检组工作机制,实行派驻纪检组案件提级审理制度,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工作程序,保证执纪审理质量。三是加大案件办理力度。由市纪委对巡视反馈的超期办理案件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并督促尽快办结。目前,已给予7名涉案人员党政纪处分。同时,对超期未结的案件一季一通报,2017年以来下达《重要问题线索督办通知书》4份。四是强化“一案双查”。对16名党员干部受处分的案件进行“回头看”,市纪委已于2016年9月和2017年3月给予该部门前后两任主要领导党纪政纪处分,并对该部门纪检组长进行诫勉谈话。同时,强化“两个责任”落实的日常督导,督促各执纪审查单位严格落实“一案双查”要求。五是发挥纪检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按要求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国土资源局配备了纪检组长。市纪委约谈了参与主责主业以外的议事协调机构的3名纪检组长,并责令退出该议事协调机构。明确新增机构需纪委参与的,必须经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审核同意,派驻纪检组长不得参与主业主责以外的议事协调机构。由31个派驻纪检组长和74个驻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作出不再参加和不要求纪检组长参加主业之外议事协调机构的书面承诺。实施四个“全员计划”,开展“十项业务锻炼”和执纪审查“三项技能”大练兵,加强对派驻纪检组执纪审查日常指导,帮助提高执纪审查业务水平。截至11月底,市本级31个派驻纪检组已有26个解决“零立案”问题。六是进一步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推动执纪审查重心向基层延伸。今年1—11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初核问题线索276件,同比增长53%;立案157件,同比增长78%;给予党政纪处分153人,同比增长110%。
(四)选人用人方面
9. 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
一是杜绝试用期未满干部调整。修订了《乌海市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工作暂行办法》等五个办法,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执行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对试用期内的市委管理干部不动议、不提名、不推荐,十届自治区党委巡视以来调整的8批干部均没有试用期未满调整岗位的情况;对试用期内科级干部的动议或报备,不予动议批复、不予审核备案。二是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责令存在问题的党组立行立改,目前已完成整改,上报了整改情况报告。要求各区、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对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开展全面自查整改。组成5个工作组重点对各区、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工作运行机制、干部选拔任用等情况进行实地督查。三是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力度。制定了《县处级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暂行办法》,结合工作需要,对空缺岗位进行了补充。十届自治区党委巡视以来,市委共调整8批次286名干部,其中提任处级干部72名,巡视期间空缺的重要岗位已全部补充完毕。结合换届工作,三区党政正职已全部补充到位。三区人大政府政协出现的副职空缺岗位也已补齐。
(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
10. 对意识形态工作学习理解不到位。
一是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了******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二是编印、发放《******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读本》《意识形态工作应知应会知识口袋书》等辅导读物1700余本。三是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办法》,将意识形态知识测试作为考核内容。四是将意识形态相关内容纳入市委党校主体班次教学安排,在《乌海日报》、乌海新闻网、《中心组学习专刊》上刊发辨析引导文章6篇,旗帜鲜明批驳错误观点。五是举办全市基层宣传委员意识形态能力提升专项培训班和全市基层宣传委员培训班,培训基层宣传委员200人次。
11.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虚化。
一是市委主要领导专题调研意识形态工作,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制定印发了《乌海市意识形态责任清单》,各区、市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制定本地区、本系统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清单、监督检查办法和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办法》,明确把“以简单转发文件方式落实工作的单位”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四是将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常规巡察工作内容,对28家单位进行了意识形态专项巡察。五是进一步加大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考核权重,在目标考核和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中的占比分别达到12.08%和25.2%,全部高于自治区要求。
12. 意识形态工作阵地意识较差。
一是规范内部刊物注册登记管理。制定了《乌海市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报批管理制度》,严格内部资料出版物管理,杜绝无刊号内部刊物发行。《乌海市人民政府公报》《乌海审判》《海勃湾区人民政府公报》已获得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乌海政协》《乌海政研》等已经提交申请材料。二是加大非法出版物打击力度。结合“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和文化市场北疆稳定行动,开展了为期7天的物流寄递业开包检查专项行动和印刷企业等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9家物流寄递网点和30家印刷企业进行了检查。三是强化反***工作。落实反***意识形态责任制,与三区及有关部门签订工作责任状。制定出台***违法犯罪活动举报奖励办法,建立重点区域敏感节点日常巡查防控制度。利用8-9月“平安乌海宣传月”“反***宣传月”“全国科普日”等活动载体和“四合一”网络平台,开展线上线下互动宣传,组织大型街头集中宣传3次,活动30场,参与人数达到1.5万人次,实现了反***宣传“六进”目标。
(六)遵守廉洁纪律方面
13. 廉洁自律意识不强。
一是丰富廉政文化宣传载体。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站、微信等新媒体作用,刊发各类廉政教育文章120篇;利用廉政文化示范点、廉政教育基地等载体,开展廉政书法系列活动、好家风好家训宣讲等15场次,教育人员1000余人次。二是分层分类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深入落实警示教育常态化《实施办法》,针对领导干部重点开展案例警示教育12场次,受众1200余人次;针对重要岗位人员重点开展廉政风险教育17场次,受众1500余人次;针对普通党员干部重点开展党纪党规教育。组织召开全市“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剖析近年来查处的20起涉“雁”典型案例,全市各镇(街道)、村(社区)干部接受警示教育。通报曝光“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
14. 领导干部用权任性。
一是责成该项目单位对未严格执行公开招标程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情况作出说明。二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健全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三是加强对申请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的审核把关,将专业机构唯一性论证意见、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媒体公示作为审批前置条件,杜绝违规采购行为发生。
15. 工程项目管理混乱。
一是针对某公司套取自治区新农村牧区流通服务网络工程资金问题。追回该公司违规套取的全部资金,已上缴国库。严格项目申报管理,开展专项资金项目业务培训,确保项目申报、资金使用合法规范。二是针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结余资金被截留问题。已将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结余资金拨付到各区。
(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28条配套规定方面
16. 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突出。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违规发放津补贴和违规公款消费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对津贴补贴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是关于发放误餐补助问题。财政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包括伙食补助费款项,即“该款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组织部、监察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计厅关于自治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发放误餐补贴的通知》(内纪发〔2010〕3号)规定:“从2010年1月起,按月对自治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发放误餐补贴。”我市依据以上2份文件,市本级预算执行单位可以发放误餐补助。二是关于发放通讯补贴问题。《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乌海市公务员津贴补贴整改方案的通知》(内政字〔2015〕298号)规定:市直属机关公务员保留发放移动通讯补贴,发放范围为市直机关在职、在岗公务员,从2014年9月1日起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乌海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及津贴补贴整改方案的批复》(内人社发〔2016〕31号)规定,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发放移动通讯补贴,发放范围为市直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位正式工作人员,从2014年9月1日起执行。依据以上2份文件,市本级预算执行单位可以发放移动通讯补贴。三是针对违规发放现金福利问题。责令74家集中核算行政事业单位立即全面停止违规发放现金福利,在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违规发放现金福利自查整改,把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纳入巡察内容。对“70家预算执行单位违规发放现金福利350余万元”问题进行专项审计,11月7日,召开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暨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对审计认定为违规发放的322.13万现金福利年底前全部追回。目前,退还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17. 慵懒散等问题依然存在。
一是结合自治区党委巡视组立行立改意见,在全市开展“转作风敢担当有作为促发展”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了“百名干部纪律作风督查行动”,对62个市直部门单位和三区30个部门单位上班迟到、请销假制度执行等情况进行督查,对存在问题的部门单位给予了通报批评,推动全市干部作风明显改进。二是有针对性地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在市委党校举办的各类主体班次中,进一步加大理想信念、党性教育、政治理论、宗旨意识等教学课时。在古田干部学院举办了县处级干部加强党性教育专题培训班。三是强化日常监督,推动干部工作作风转变。探索纪检派驻机构“组组联合”“驻在日”等工作机制,通过联合监督、交叉监督、重点监督等方式,在不同层级、不同领域间“组合”出击,倒逼干部作风转变。四是严格落实中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和自治区谈话诫勉、离岗培训、组织调整三个《办法》。2016年以来,共对30名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县处级10名、乡科级20名)进行调整,其中因违纪违法调整18人,健康原因调整7人,不适宜担任现职调整4人,达到最高任职年限调整1人。根据2016年度考核情况,今年对干部群众反映较大的1个领导班子和1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组织调整。五是强化各级党委(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制定落实《乌海市对干部进行提醒函询诫勉的操作规程(试行)》,进一步细化提醒、函询和诫勉的适用情形、操作流程和规范要求,切实强化干部日常管理。截至目前,已给予提醒455人、函询4人、诫勉8人。六是加强和改进年度考核工作,将干部作风列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出台《乌海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乌海市年度绩效考核办法》,从制度层面推动了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激励奖惩、能上能下和治庸治懒、追责问责。
经过集中攻坚,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清醒认识到,已取得的成效是初步的,同自治区党委的要求和广大群众的期盼相比,仍然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更加坚定自觉地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以巡视反馈的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步子不大等需长期整改的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建章立制,确保反馈问题见底清零。
三、巩固整改成果,放大整改效应,奋力开创各项事业发展新局面
市委将继续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把握形势任务,保持恒心和韧劲,不断深化整改工作、扩大整改成效,以整改实际成效践行政治担当、诠释政治忠诚。
一是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考察内蒙古***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更加坚定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不断完善地区发展战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是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开创经济转型发展新局面。积极构建符合地区实际、体现资源禀赋的产业体系,促进经济结构从增量扩能为主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存转变,不断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围绕推动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加快煤焦化工、氯碱化工、硅化工产业耦合发展,大力发展特色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制药、光伏产业、大数据云计算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经济发展由量的积累向增量提质并重转变。围绕提升服务业层次和水平,推动服务业与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绿色化融合发展,统筹发展商贸、物流、金融、信息等服务业,促进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围绕发展“生态、高效、特色、精品”现代农业,全力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推进葡萄全产业链发展,健全完善龙头企业与农区居民利益联结机制,全力打造“中国•乌海沙漠原生态葡萄酒庄之都”。
三是深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坚决落实好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把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抓扎实、抓具体、抓深入。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深入推进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巩固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加强各类阵地和重点领域管控,完善工作措施,健全社会舆情引导机制,强化舆论导向把控,提高舆情应对处置能力,构建民意沟通平台,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网上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强化网络舆论引导和管理,强化正面宣传,提高工作的主动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切实把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牢牢掌握在手中,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平稳有序,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思想舆论氛围。
四是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主动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格履责尽责,严肃考责问责,强化压力传导,狠抓责任追究。带头履行主体责任,抓住思想教育这个根本、严明纪律这个关键、选人用人这个导向、组织生活这个经常性手段,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支持纪委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责任。坚定不移强化权力制约监督,围绕党内监督的8项内容和4项职责,突出抓好对“一把手”和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扎实开展巡察工作,不断完善巡察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用好用足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大问题线索排查、处置力度,严厉查处领导干部腐化堕落、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行为,坚决整治“微腐败”,做到反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持续深化作风建设,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28条配套规定,深入推进“转作风、敢担当、有作为、促发展”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从严惩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坚决彻底地整治不愿为、不敢为、不善为、不能为、不实为等问题。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形成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深入开展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专项整治,严肃换届纪律,确保圆满完成市、区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工作任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73—2999558;邮政信箱:乌海市委办公厅(乌海市学府街市行政中心A座1212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标明“对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字样);电子邮箱:swbgtmsec@126.com。
中共乌海市委员会
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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