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率先全域获评清新空气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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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17日发表
近日,根据《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关于通报2018年清新空气示范区评价结果的函》,舟山市、岱山县、嵊泗县被评为全省首批清新空气示范区,我市在全省11个地级市中率先实现清新空气示范区全域覆盖。
2018年我市大力推进蓝天保卫战十大专项行动48项重点工作,全省十一个地市中率先上线“环境地图”APP,化工行业废气清洁排放技术改造、清新空气监测网络建设、涉VOCs排放“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等重点项目提前完成省年度任务,并涌现出普陀万邦永跃、定海中海石油等一批VOCs治理成效显著的企业、行业典型,舟山港岸电推广、船舶废气防治等绿色港口建设工作经验在央视播出。2018我市空气质量达近5年来最佳水平,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4.8%,PM2.5年均浓度仅22微克/立方米,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全国169个城市中排名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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