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高港念好退字经打好持久战守护一江春水
阳春三月,长江高港段水域内,江水奔流拍岸,渔船不见踪影,偶见鱼群穿梭,江面上大桥雄伟,江鸥翩飞。高港告别了“渔舟唱晚”的美景,却奏响了守护一江春水、恢复渔业资源的序曲。
抓好长江十年禁渔,是共抓大保护、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一份必须答好的民生考卷,高港区坚决扛起筑牢长江中下游生态屏障的政治责任,通过动真碰硬、群防群控、强力推进,全区退捕禁捕工作形成工作一盘棋、责任一张网、打击一股绳、宣传广覆盖的良好局面,实现“四清四无”工作目标。
2020年10月,高港在泰州市率先完成长江退捕工作,渔船渔民退捕率、退捕渔民转产转业率、退捕渔民养老保险参保率均达100%。
念好“退字经”,解决“渔民上岸”后顾之忧
做好禁捕工作,表面在水里,问题在岸上,症结在渔民,根子在观念。大部分长江渔民年龄偏大,多数文化水平不高,缺乏其他就业技能。让广大渔民愿意上岸、上得了岸,让上岸后的渔民生计有所保障,是长江禁捕的基础。
高港区按照“退得出、禁得住、稳得好、能小康”要求,在帮助渔民上岸、转型转产方面积极探索,灵活解决退捕渔民就业问题,努力让退捕渔民“上岸”不慌。先后制定出台《泰州市高港区长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实施方案》《高港区重点水域渔民退捕工作实施细则》《全面推进我区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统筹中央、省、市各级各类资金6000余万元,形成政策“组合拳”。实行退捕渔民全部进保,无房渔民由社区统一规划安置,危房渔民将进行拆迁安置。渔民上岸视同征地,政府统一办理养老保险。积极引导渔民到就近企业上班,有创业需求的,引导开展水产养殖、果园种植等,2020年,全区382名退捕渔民已全部完成养老保险补贴发放,174名退捕渔民享受转产期临时生活补助,为2名无住房渔民安排了保障房,425艘退捕渔船(含辅助船)全部完成上岸处置工作,9名经验丰富的退捕渔民成立“护鱼员”队伍,实现劳动年龄段143人全部就业。
打好“持久战”,确保“岸、船、销”管得住
2021年1月1日,长江“十年禁渔”进入全面禁捕新阶段,从攻坚战转入持久战,任务更艰巨、难度也更大。
为确保“禁渔令”全面落地,高港区专门建立禁捕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出台《泰州市高港区长江干流水域禁捕工作监测办法》,构建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禁捕网络。同时紧扣“江中无渔船、水中无渔具、市场无江鱼”的总体目标,深入开展农业农村、公安、海事、交通等部门联合巡查,围绕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区域间联合执法,重拳打击长江非法捕捞行为。2020年,全区非法捕捞立案19起,其中移交公安长江非法捕捞案件4起。“4.5”高港非法捕捞案被省公安挂牌督查,同时被农业农村部列为2020年首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违法捕捞十大典型案例。常态化开展市场督查,对餐饮消费场所发现的江鲜,穿透式调查“鱼从哪儿来”,寻根溯源开展实地摸排,实行从“江面”到“桌面”全链条、闭环式监管。农贸市场内含“江鲜”“长江水产品”等字样的店牌、店招全部清理到位。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000余人次,检查农贸市场600余次,排查户外广告743条,监测互联网广告1387条。
做好“法宣传”,共护“一江水”“一江鱼”
今年3月1日,《长江保护法》正式施行。高港区通过开展各类《长江保护法》宣贯活动,以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和设置宣传展板的形式,向群众宣传长江禁捕的意义,并通过以案释法告知破坏长江流域生态系统应承担的民事或刑事责任,让长江禁捕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区形成“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良好氛围。与此同时,高港区还组建“健康江来”等一批志愿服务队,围绕沿江骑行环保宣传、长江鱼苗增殖放流、长江江堤植树造林以及开展环境整治、清洁水源、环保宣传等六项主题内容定期开展服务活动,用实际行动回馈长江母亲河。
下一步高港区将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和******视察江苏***指示精神,咬定“十年禁渔”目标,在“巩固、提升、创新”上精准发力,做到宣传更全面、管理更规范、打击更精准、维稳更加强和责任更到位。(倪留山 于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