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继续提高困难群众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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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23日发表
近日,市民政局印发《2022年肇庆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继续提高困难群众补贴标准,进一步提升兜底保障水平。这是我市低保和特困标准连续第十二年递增。
记者了解到,2010年我市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最低标准为200元/人月,2022年为1413元/人月,较2010年增长6倍。2010年,我市城镇低保最低标准为220元/人月,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为160元/人月,2022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883元/人月,较2010年分别增长3倍和4.5倍。
目前,我市2022年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如下:端州区为每人每月1675元;鼎湖区为每人每月1445元;高要区、四会市、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为每人每月1413元;肇庆高新区为每人每月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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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3 23:13:5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