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赵国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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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7月09日发表
权利人赵国庆(身份证号码:452230XXXXXXXX1513)位于金秀县金秀镇解放路的不动产[证号:桂房证字第金房改(98)488号,所有权面积:128.30平方米,用途为住宅],因权利人保管不当已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作废。
金秀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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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3 21:08:1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