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航空基地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西安航空基地管委会
关于印发《西安航空基地2022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西安航空基地2022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航空基地管委会
2022年3月10日
西安航空基地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能,规范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方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结合航空基地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现编制2022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省、市和基地党工委、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工作,为航空基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提供坚强的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任务的落实,规范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行为,推动各相关行业、企业认真贯彻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促进企业本质安全;通过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遏制一般安全事故,把安全生产指标控制在上级的要求范围以内。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培训等多种形式,将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到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作实际中去。
(二)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及各项专项整治,切实改善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状况。负责做好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和冶金商贸等八大工贸行业企业安全制度制定和执行、安全隐患排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和安全培训教育的的监督检查,并对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对有关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三)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综合监管职能。应急管理部门要对同级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及时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着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
(四)广泛开展群众性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开展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抓好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
(五)依法查处举报投诉电话、信访办理反馈的案件,提高查处力度。
(六)完成省、市应急管理局以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部署的联合检查、重点督查等工作任务。
四、重点检查安排
(一)监督检查范围、数量、名称、行业领域。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重点检查范围规定,航空基地确定重点检查单位覆盖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粉尘涉爆等行业领域开展。重点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名单见***1。
(二)监督检查比例和频次。重点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覆盖率为100%,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占比18%。全年对所有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开展1次执法检查。该执法计划包括配合上级部门和管委会同级部门开展的督查检查、联合执法检查。
(三)监督检查时间安排。重点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9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企业复工复产后进行一次检查,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年中开展一次检查。
五、一般检查安排
(一)监督检查范围。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一般检查范围规定,采用“双随机”抽查方式,按照检查比例利用陕西省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摇号系统确定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象,共涉及生产经营单位40家。
(二)监督检查比例和频次。一般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占比82%。全年对一般生产经营单位检查开展不少于1次的监督检查。该监督检查计划包括配合上级部门和管委会同级部门开展的督查检查、联合执法检查。
(三)监督检查时间安排。一般检查生产经营单位40家,平均每月检查3-4家,具体企业名单见***2。
六、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方式和要求
(一)执法检查主要内容。
按照工作职责,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应当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规定的19项主要检查内容的基础上,结合工作重点确定。
(二)执法检查方式。
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式为主,结合日常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抽查等形式,通过实地检查及查看安全生产资料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
(三)执法检查有关要求
1.执法检查前的准备工作
(1)根据执法检查工作日数量、专业技术力量、执法检查装备力量、执法车辆使用等实际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计划和安排。
(2)明确每次具体执法任务,制定具体的现场检查方案,明确检查的单位名称、地点、检查内容及方式等内容。
2.现场检查、现场处理和处罚
(1)执法人员应当按照现场执法检查方案,开展执法活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执法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隐患,应当依法做出现场处理决定。
(2)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3)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需要进行处罚的,应当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3.归档
执法检查结束后,承办人应当将现场检查记录、整改指令书等文书一并归档;对于立案调查,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还应当将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执、处罚落实情况等一并归档。
4.调整、报批程序
执法工作计划一经报管委会批准和市应急管理局备案后,原则上不予调整;因工作需要,对年度执法计划进行调整、变更的,应当及时申请变更。由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履行报批和备案手续。
七、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行政,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应急管理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打击非法违规行为的一项重要工作。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要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加强业务学习、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改进执法方式方法,提高执法效能。
(二)规范执法,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要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抓住安全生产监察的重点、难点。执法过程中,要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的各个环节,做到程序合法、操作规范、流程合规。通过严格执法,强化执法监察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推动航空基地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1、2022年安全生产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名单.docx
***2、2022年安全生产一般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