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文书送达公告(广州新恒基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新恒基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廖金涌):
我局查处郑贤绍等17人投诉广州新恒基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廖金涌)未依法支付他们工资一案,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顺民政人社监字〔2020〕第271号),内容详见***。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22日
***:《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顺民政人社监字〔2020〕第271号)
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顺民政人社监字〔2020〕第271号
广州新恒基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在配合调查关于用工管理、工资支付情况方面违反国家和我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存在以下问题:我局于2020年2月8日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顺民政人社监字〔2020〕第271号)后,但你单位未按《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顺民政人社监字〔2020〕第271号)上的要求向我局报送以下材料:1. 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明;3.2019年12月至2020年11月全体进场施工工人的花名册;4.2019年12月至2020年11月全体进场施工工人的工资签收表或银行转账记录;5.2019年12月至2020年11月全体进场施工工人的考勤记录(表);6.2019年12月至2020年11月全体进场施工工人的劳动合同;7.其它:①.你单位承接顺德新能源汽车科技小镇置业广场二期的相关合同;②.你单位与各班组承包人签订的分包合同;③.你单位与各班组承包人就上述工程的工程量核算清单;④.你单位就上述工程支付各班组承包人的工程款支付凭证;⑤.你单位通过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就上述工程支付各班组全体工人工资的支付凭证;⑥.你单位就上述工程办理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的相关资料;⑦.佛山市顺德区车创置业有限公司与你单位的工程量核算清单及支付你单位工程款的支付凭证。此行为违反了《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七条的规定。
现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下达指令如下:请你单位于本指令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按要求向我局报送以下材料:1. 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明;3.2019年12月至2020年11月全体进场施工工人的花名册;4.2019年12月至2020年11月全体进场施工工人的工资签收表或银行转账记录;5.2019年12月至2020年11月全体进场施工工人的考勤记录(表);6.2019年12月至2020年11月全体进场施工工人的劳动合同;7.其它:①.你单位承接顺德新能源汽车科技小镇置业广场二期的相关合同;②.你单位与各班组承包人签订的分包合同;③.你单位与各班组承包人就上述工程的工程量核算清单;④.你单位就上述工程支付各班组承包人的工程款支付凭证;⑤.你单位通过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就上述工程支付各班组全体工人工资的支付凭证;⑥.你单位就上述工程办理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的相关资料;⑦.佛山市顺德区车创置业有限公司与你单位的工程量核算清单及支付你单位工程款的支付凭证。
你单位应当在本指令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和证明材料书面报我局。
逾期不改正的,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联系人:李先生、何先生
联系电话:0757-29938441、29938438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县东路38号大良行政服务中心六楼劳动监察股
2021年2月18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