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化体育活动中心建设用地选址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明规(示)〔2016〕266号
关于文化体育活动中心建设用地选址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以西、体育新村以南的文化体育活动中心建设用地选址方案进行公示,欢迎公众对选址方案提出宝贵意见。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高明区聚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文化体育活动中心
三、方案情况
拟选址地块位于荷城街道沿江路以西、体育新村以南,用地面积为33613.48平方米(约50.42亩),拟建设项目包括辅助用房及看台区域、区体育中心主体育馆、800米主跑道运动场、篮球场及篮球场看台、健身房等。用地范围详见附图。
四、公示时间:自2016年8月11日至2016年8月20日(共十天)
五、公示地点:荷城街道沿江路以西、体育新村以南原体育场
六、公示网站:
七、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城乡规划管理科”,邮编:528500。
2.电子邮件:gmguihua@163.com
3.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4.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201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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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文化体育活动中心建设用地范围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