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爱国社区杏头股份经济合作社樵丹路以北地段土地整理和租赁项目租赁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爱国社区杏头股份经济合作社樵丹路以北地段土地整理和租赁项目
租赁公告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受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爱国社区杏头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出租方)委托,定于2020年6月1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在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1室对位于西樵镇爱国社区杏头股份经济合作社樵丹路以北地段土地整理和租赁项目的土地使用权租赁进行竞价,欢迎有意参加竞价的人士前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城乡统筹局咨询。
一、竞价租赁标的物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樵中农立[2020]0346号
(二)资产名称:西樵镇爱国社区杏头股份经济合作社樵丹路以北地段土地整理和租赁项目。
(三)资产地点: 本项目位于西樵镇爱国杏头村樵丹路以北地段。
(四)资产用途:科教用地,租赁地块不能转变功能性质,只能按土地性质经营高中。
(五)资产租赁面积:72958.2平方米(109.4373亩),租赁面积以土地使用证登记为准,不再重新丈量,竞价人参与竞价,即视为接受该租赁面积。土地使用证:粤(2020)佛南不动产权第0020474号,地号:440605 004019 JB10003 W00000000。
(六)规划用地开发强度:规划用地面积***542.88平方米。(1)容积率:≤2.0;(2)密度:≤30%;(3)绿地率:≥35%;(4)建筑高度:≤50米;(5)坚向界限:地上≤60米;地下≥-20米(桩基础除外)。(竖向界限按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4.5米为起算基点)(按给定的基准面起计,桩基础除外),其他规划条件要求具体详见编号:(南海区)规划条件(2020)0094号。(规划图详见文件***)
(七)租赁期限:40年(包含土地前期整理),具体租赁起止时间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由于学校是以学年进行办学,若合同到期时当年学年度未结束,双方同意以补充协议方式约定合同延期至该学年度结束,延期期间租金按当年度租金标准缴交,但双方必须提前做好交接的有关工作。)。租赁期内,竞得人不能擅自将土地转租他人(若遇特殊情况经出租方批准办妥手续者除外)。
(八)竞价保证金:人民币贰仟伍佰万元整(¥2500万元整)。竞价人参加竞价竞得租赁权后,双方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合同》且缴交完相关款项后在十个工作日内全部退回(不计利息)。
(九)合同保证金(合同押金):人民币贰仟万元(¥2000万元)(1、竞得人在合同签订并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出租方30日内将无息(不计利息)退还人民币壹仟肆佰万元合同保证金给竞得人;余下的人民币陆佰万元作为建设期保证金和合同保证金(其中:建设期保证金人民币叁佰万元、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佰万元)。建设期保证金,在竞得人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开学的,出租方在开学之日起30日内无息退还给竞得人。合同履约保证金,在竞得人如约履行合同条款,经双方确认无异议后出租方将在合同期满之日起30日内无息退还给竞得人。本合同保证金不得用于租赁期满前抵付租金及其他费用。2、若竞得人未能在约定时间开学的,出租方将有权没收建设期保证金人民币叁佰万元整。)
(十)交易底价(不含税):¥29000元/年/亩(即每年每亩贰万玖仟元整,本交易底价未含爱国社区居委会公共设施租金和爱国社区居委会教育基金)。
(十一)举牌叫价增价幅度:本项目采用“明标”形式,以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每次举牌叫价增价幅度500元/年/亩(每年每亩伍佰元整)。
(十二)爱国社区居委会公共设施租金:除向出租方缴交土地租金外,竞得人还须向出租方所属的居委会(爱国社区居委会)缴交公共设施租金。该款项收取的标准为按每年每亩的土地租金10%收取,在缴交土地租金时一并缴交,且缴交方式、追收标准、递增幅度与土地租金一致。
(十三)爱国社区居委会教育基金:除向出租方缴交土地租金外,竞得人还须向出租方所属的居委会(爱国社区居委会)缴交教育基金。该款项收取的标准为按每年每亩的土地租金1%收取,在缴交土地租金时一并缴交,且缴交方式、追收标准、递增幅度与土地租金一致。
(十四)租金递增情况:每1个合同年度为一个递增周期,土地租金及爱国社区居委会公共设施租金和爱国社区居委会教育基金在上一周期的基础上递增3.5%。
(十五)付款方式:先付款后使用,土地租金、爱国社区居委会公共设施租金、爱国社区居委会教育基金每年支付一次。签订合同时先缴清从计租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前所生产的土地租金、爱国社区居委会公共设施租金、爱国社区居委会教育基金,以后在每年的12月15日前缴交清下一年的土地租金、爱国社区居委会公共设施租金、爱国社区居委会教育基金。(实际缴交日期和方式以合同为准)。
(十六)竞得人须按(南海区)规划条件(2020)0094号进行正规报建建设,完工后该建筑物须经国土、规划、住建、环保、消防、水务等相关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竞得人负担,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报建费、验收费、水电费、人防、消防等。同时,竣工验收后五年内竞得人必须将该建筑的不动产权证信息更新至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爱国社区杏头股份经济合作社名下,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含税费)由竞得人负责,出租方只提供协助。如竞得人不按照政府相关部门要求进行规划施工报建,出现违法用地违章建筑行为而受到政府部门处罚的,一切责任与出租方无关且须无条件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处理。
(十七)信息发布方式:村内公开发布和社会公开发布。
(十八)竞价人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近三年内在佛山市范围内投资实验类学校,并已开学(提供资料:1、投标人为学校建设项目公司的,提供投标人工商登记资料和学校建设施工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作为股东之一,成立项目公司进行学校建设的,提供项目公司工商登记资料和学校建设施工合同复印件加盖项目公司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十九)风险提示:
1、本租赁的地块内有东西向和南北向两条河涌,且位于地块中间位置,竞得人须按水利部门要求进行迁移,并自行与水利部门协商河涌的迁移问题以及考虑退缩问题。
2、本租赁的地块内的所有建筑物和鱼塘内的养殖物及塘基上的植物及附属物属原承租方所有,竞得人须自行与原承租方协商解决就该建筑物的拆迁赔偿、地块的青苗补偿及鱼塘补偿费等费用,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与出租方无关。
3、本租赁的地块中有2.11亩土地带租约出租,2.11亩土地已于2012年9月租赁,租期至2047年8月31日止。考虑到本租赁地块规划报建的整体性,竞得人须自行与2.11亩土地的原承租方协商解决土地返租后才可办理报建手续,竞得人与原承租方协商一致后,出租方无条件配合办理2.11亩的相关手续。属2.11亩土地合同出租方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竞得人,出租方、原承租方和竞得人须签订三方协议以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合同》计租之日起至2047年8月31日止,竞得人须自行与2.11亩土地的原承租方协商土地使用权问题,租约期满后至《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合同》期满前,竞得人须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合同》条款使用。即本2.11亩土地租期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合同》截止期限一致。
4、相邻地块建筑物有两个位置入了本地块的,分别为0.94米和1.66米,竞得人建设时需考虑间距问题。
(二十)竞价人须对租赁标的物现状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等)并不得以租赁的土地存在瑕疵为由拒绝成交,由些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损失均由竞价人自负。
(二十一)其他要求:
1、竞得人必须按(南海区)规划条件(2020)0094号规划条件进行建设,建筑面积不低于7万平方米,并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开学。
2、出租方按土地现状交付,竞得人须自行办理相关水、电管线报装、用地报建、土地平整、改造、围蔽以及开发建设等五通一平的相关手续,所需的一切相关费用及手续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出租方只提供协助。宗地出现下水道堵塞、水浸、漏水等问题由竞得人负责维修处理,产生的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3、合同期满后,该地块上的地上建筑物业以及所有水电管网等一切附属设施均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4、出租方已垫付本租赁土地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的有关税费1000万元,竞得人须在前三个合同年度内按3:3:4(即第一个合同年度内支付税费总额的30%、第二个合同年度内支付税费总额的30%、第三个合同年度内支付税费总额的40%)支付完毕给出租方,该款项的缴交时间、缴交方式、追收标准与土地租金一致。
5、竞得人在租赁土地上因开办高中及教学等所要求办理的一切证照、产生的费用(含税费)、手续由竞得人自负。
6、租赁双方在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合同》时,按照相关消防、环保、安全生产等政策要求,必须一并签订《消防、环保及安全生产协议书》,以明确租赁双方的消防、环保、安全生产责任。
7、出租方收取的租金、爱国社区居委会公共设施租金、爱国社区居委会教育基金及其他一切款项均为不含税价,出租方依法开具***,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垃圾费、治安费等)均由竞得人承担,如若上述税费需要由出租方或出租方开设的银行账户缴交的,那么竞得人必须将等额的税费款项支付存入出租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内,以便由出租方代竞得人向税务机关等部门缴交所属税费。
8、若2020年7月20日前签订租赁合同的,则竞得人必须在2021 年9月1日开学,如竞得人未能在约定时间开学的,出租方将有权没收建设期保证金人民币叁佰万元整。
9、若竞得人成立项目公司对建设项目进行建设、运营管理的,竞得人必须在取得土地之日起30日内完成项目公司的工商登记手续,且竞得人的股东之一必须是项目公司的股东之一,项目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后,出租方配合办理有关手续。
10、因政府规划或者国家建设需要征收本租赁标的物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时,出租方和竞得人双方应无条件配合,本项目合同从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解除。出租方应向竞得人无息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拆迁单位按拆迁的有关规定予以补偿,土地补偿款归出租方所有,对竞得人经营收益的补偿及搬迁补偿归竞得人单独所有。若在租赁期前十年征收的,地上建筑物(含附属设施、设备)的补偿归竞得人所有;若在租赁满十年之后征收的,地上建筑物(含附属设施、设备)的补偿,已使用的前期比例部分归出租方,未使用的后期比例部分归竞得人,即:
出租方建筑物补偿(含附属设施、设备)=建筑物补偿(含附属设施、设备)÷40×(40-未使用年份)。
竞得人建筑物补偿(含附属设施、设备)=建筑物补偿(含附属设施、设备)÷40×(40-已使用年份)。
(二十二)在科教用地地块南侧有约16亩(具体租赁面积以丈量为准)的高压线下及路控绿化地(下称双控地),位于上述科教用地出入口。为避免日后争议,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在竞得人竞得科教用地后,杏头经济社同意以协议交易的方式将约16亩双控地租赁给竞得人,杏头经济社与竞得人另行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承包款标准按科教用地成交价5折计算,双控地的公共设施租金按承包款的10%计算、教育基金按承包款的1%计算,承包款、公共设施租金、教育基金等递增标准与科教用地租金递增标准一致。《土地承包合同》合同保证为300000元,承包期为30年,以最终签订合同约定的起止时间为准。考虑到《土地承包合同》承包期与科教用地租期有差异,为理顺两份合同的时间差问题,《土地承包合同》约定30年承包期满后,杏头经济社与竞得人另行签订续约合同续约至科教用地租赁合同期满,续约合同首年承包款按第30年的承包款基础上递增3.5%确定,公共设施租金按承包款的10%计算、教育基金按承包款的1%计算,以后年度的承包款、公共设施租金、教育基金等递增标准与科教用地租金递增标准一致。《土地承包合同》合同保证金,在竞得人如约履行合同条款,经双方确认无异议后出租方将在合同期满之日起30日内无息退还给竞得人。本合同保证金不得用于租赁期满前抵付承包款及其他费用。本地块目前现状为农用地,在使用过程中承包方不得违法改变用途,若出现违法建设的行为,承包方须无条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二十三)该地块引入的项目必须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会员令第29号)等国家产业政策文件要求,具体项目的落户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二十四)按照《佛山市重点行为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实施方案》,该地块租赁时竞得人应当委托第三方开展土壤环节质量状况调查评估。
(二十五)本标的的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承担支付,交易活动结束后竞得人须签署《成交确认书》及相关交易文件,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交易服务费用。成交服务费为¥18000.00元(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含税),竞得人缴清款项后由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具成交服务费***。若竞得人拒绝支付,出租方有权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并没收其竞价保证金。
(二十六)如需了解标的物的其他情况,可到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城乡统筹局购买相关《竞价文件》。
二、明标方式确定竞得人的原则
(一)如仅有一位竞价人成功报名且按规定交纳竞价保证金的,视为本次交易以底价成交,该竞价人为竞得人。若该竞价人未能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必须在交易结果公告期内到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城乡统筹局进行签订,否则视为该竞得人反悔,出租方将没收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竞得人自负。
(二)如有二位或以上合资格竞价人参与竞价,则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若全体竞价人均不到场或到场均不应价的,采用抽签方式在全体竞价人中确定竞得人,本次交易以交易底价成交。若无人报名或无符合竞价资格的竞价意向人,另行组织交易。
三、报名时间及地址
(一)时间: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6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城乡统筹局(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西樵山南门红绿灯渔耕粤韵后门)。
(三)联系人:朱*** 联系电话:0757-86803057。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竞价。同一标的物一人只能报一次名。
3、竞价意向人递交报名资料后,资料不予退回。
四、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原件核对无误后退回):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提供工商登记资料和学校建设施工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如有)身份证原件;
(4)购买竞价文件缴款单原件或复印件。
五、竞价意向人在报名时需提交竞价文件费用,售价:每套售价为100元人民币。竞价意向人可通过柜台存款、转账或网银转账方式存(汇)如以下账户,凭银行回单或现金缴款单购买竞价文件。
①收款单位: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②开户行:农行南海桂江支行;
③账号:4450***********56;
④款项来源:西樵镇爱国社区杏头股份经济合作社樵丹路以北地段土地整理和租赁项目的文件费。
六、报名前竞价意向人可自行到实地勘察竞价标的物,了解实际情况。
七、竞价保证金
(一)各竞价人应按竞价文件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将竞价保证金存入竞价文件指定账号(账号详见竞价文件),提交方式:转账。
(二)竞价保证金必须以竞价人的名称转帐。为了方便退还竞价保证金,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存、汇款,未按要求交纳竞价保证金的,视为未取得竞价资格。
(三)请各符合资格的竞价人必须在2020年6月18日24时前(北京时间)以竞价人的名称将竞价保证金转账到指定账号并到账(账号详见竞价文件,到账时间以银行查询为准)。竞价保证金款项逾期未到账的,视为未取得竞价资格,将不接受其竞价。
(四)竞价保证金退还:
1、如无质疑或投诉,未成交的竞价人的竞价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30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2、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及竞得人与出租方签订合同、付清第一期租金、合同保证金、爱国社区居委会公共设施租金及爱国社区居委会教育基金等并把合同、合同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及出租方开具的竞价保证金退款证明递交到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核对后10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3、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八、竞价环节
(一)接收证明文件及签到时间:合资格的竞价人请于2020年6月19日9:30至10:00(北京时间)。
(二)竞价现场需提交资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如不是法定代表人到场,必须同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农村集体资产租赁项目证明文件》(格式详见证明文件格式)
(3)《竞价保证金交纳凭证》(格式详见竞价文件***)
(4)竞价人资质要求的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具体要求详见竞价人资质要求)
(三)竞价会议地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1室现场参加竞价会议,提前或逾期提交的材料,本公司恕不接受。
(四)竞价会议开始时间:2020年6月19日10:00(北京时间)。
(五)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最多只能派2人参加。
(六)凡进入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现场的竞价意向人和陪同人员必须任有效身份证才能进场,如若没带有效身份证的人员,开标现场竞价会恕不能参加。
(七)若竞价人及其陪同人员携带有通信工具或可移动上网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手机、手提电脑、ipad等),请于竞价开始前关闭该设备并放置于指定位置。
(八)如竞价人在竞价环节开始后离开竞价现场,将视为放弃本次竞价。
九、处罚机制
(一)经相关部门认定其有下述行为之一的竞价人,将取消其竞价资格,如造成本次交易失败的,竞价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
1、凡未按规定提交有效凭证(证明文件、二代身份证原件、竞价保证金交纳凭证);
2、严重扰乱竞价会议现场秩序;
3、竞价环节过程中使用通信工具或可移动上网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手机、手提电脑、ipad等)的。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竞价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和出租方有权追讨竞得人造成第二次竞价的租金差额:
1、竞价人相互串通竞价的;
2、竞价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竞价人未按照竞价文件要求准时参加竞价报到并造成本次交易失败的;
5、竞价人在竞价会议开始后结束前未经本公司许可,擅自离开竞价现场并造成本次交易失败的;
6、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但不限于放弃该项目的成交权、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缴交合同保证金);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十、竞价其他要求:
因在疫情防控期间,到场的竞价人须凭电子通行证进入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1室,并携带《交易主体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见第四章 证明文件格式),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并配合交易所工作人员的登记检查工作。若竞价人未提供《交易主体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或不配合交易所工作人员现场防疫工作(人员进出登记等)或竞价人未佩戴口罩的,出租方将拒绝其参与竞价或取消其竞价资格。
十一、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栋10楼
联系人:黄先生/郭***
联系电话:0757-86300101/86323367
出租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爱国社区杏头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884050
备案单位: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城乡统筹局
联系人:麦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859236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