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率先试行改革行政审批制度
上海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迈出坚实一步。作为这项改革的先行试点区,浦东新区审改方案经市政府批准从10月10日起开始实施,新区现有的724项审批事项将取消292项,另有84项改变审批方式,两项合计改革比例达到52%。
在10月9日举行的试点工作会议上,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陈良宇要求浦东新区大胆改革,在管理创新、体制创新上先行一步,为全市积累经验,同时希望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继续全力配合支持改革试点工作。副市长、新区区委书记周禹鹏也出席并讲话。
陈良宇指出,要以浦东新区试点改革为契机,加快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程。他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抓手,也是上海应对我国加入WTO的挑战、实现“十五”发展目标的必然选择。
全市有关各方要以积极的态度支持、参与浦东的改革。实行审批改革后管得少了,但要提高管理要求,不留空白点。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与浦东一起攻坚破难,提出进一步改革的办法。审批改革工作还要接受群众监督,多听群众意见。
周禹鹏说,浦东开发要再创辉煌,必须增创体制新优势,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其中极为重要的一环。要通过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实现政府的公开、透明,促进政府职能的顺利转变,加快中介组织的培育发展。
据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今年全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根据市政府部署,浦东新区及区内“两园”―――张江高科技园区和外高桥保税区被列为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从年初开始,经过大量调查研究和论证,在市领导和有关方面指导下,确定了改革总体方案。新区审改以经济领域审批制度改革为重点,坚持审批制度改革与转变政府职能相结合,简化审批事项与强化事后监督相结合,提高办事效率与依法行政相结合,以期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按照公布实施的方案,新区将大幅度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并突出4个重点环节的改革:
一是市场主体准入环节。改革后,在新区设立企业主要分三种形式,不需前置审批或前置审批已取消的项目一律实行登记制;需要前置审批、申领许可证的项目改行并联审批制;对6个行业中14类企业设立、开业所涉及的10个审批事项,试行告知承诺制。
二是基建程序环节。改革后,从立项到开工,社会投资的生产性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时限累计不超过100个工作日,实行土地招标拍卖方式的6类经营性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时限累计不超过70个工作日。
三是认定环节。将科技类、财政补贴类、部分企业资质类等18项认定事项纳入“一门式”统一认定,并建立投资项目认定受理中心,统一受理认定申请,一次受理,限时办结。
四是年检环节。参照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的方式,对内资企业的年检实行“一门受理、配套表式、并联审核、一口收费”。
为保证上述环节改革顺利进行,浦东新区还明确了完善“一门式”协调服务机制、加强事后监管等两项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