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禅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结果(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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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23日发表
根据《佛山市禅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2015年度禅城区城镇居民申请公租房家庭(第一批)经禅城区各社区居委会初审、镇(街道)住房保障部门复审,区住房保障部门终审,已完成审核。现将2015年度禅城区城镇居民申请公租房家庭(第一批)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时间自2016年2月25日至2016年3月5日。请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82625662 82625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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