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为法治佛山建设储备大量法学人才
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和申请律师执业和担任公证员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考试测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由司法部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自2002年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实施以来,佛山考区严格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四严、四最”的总目标和要求,在省司法厅的指导及我市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顺利完成了多年来的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2002年至2014年,我市接受23026人报名(其中,2014年为2024人),截止2013年考试通过人数为3012人,考试通过率为14.34%。我市报名人数均在全省前列,位居广州、深圳之后;考试通过率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9月20、21日举行。佛山考区有考生2024人。其中,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行政等政法系统工作人员438人,占21.6%。我市考区设两个考点,分别为荣山中学(禅城区同华东一路7号),考生1454人,考场50间(备用1间)、汾江中学考生570人,考场20间(备用1间)(禅城区花园一街50号)。 今年是我国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实施以来举行第13次考试。市司法局根据部颁规章及省司法厅有关规定,结合佛山考区实际,制定了《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佛山考区组织实施方案》,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制定了《国家司法考试佛山考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要求紧紧围绕试卷安全保密和考风考纪两个重点,抓好责任落实到位、安全保密到位、突发事件处理预案落实到位、信息通畅、以人为本服务落实到位。此外,与保密、公安、城管、信息、教育、新闻媒体等单位联系沟通,积极争取配合和支持,做好考点附近的交通管理、治安和噪音监控等保障工作,为司法考试营造了良好环境。
按照《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考试人员可以在考试前20分钟内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应试人员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内,应试人员可以交卷出场。考生必须要带齐“两证”(身份证、准考证)。市司法局已在《佛山日报》、市政府网、市司法局网站、佛山司法微博刊登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