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喜忠区长主持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
1月26日下午,区长黄喜忠主持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顺德区校车运营单位管理办法(试行)》,研究大良街道新城区公共教育基础设施配置等事项。
会议通过《顺德区校车运营单位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区校车运营秩序,加强对校车运营单位的监管,保障乘车中小学生和幼儿的人身安全。
区一级将建立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办法》规定,申请成立校车运营单位的应当是在顺德依法设立、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顺德区范围内从事校车服务的企业。申请成立校车运营单位用于接送中小学生、幼儿的车辆应当是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中小学生、幼儿专用校车。每辆专用校车配备1名校车驾驶员和1名以上的管理人员随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幼儿,校车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校车的安全维护,定期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校车驾驶人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保障学生、幼儿乘坐校车安全。校车运营单位还应当与学校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措施。
为加快完善顺德新城公共教育基础设施配置,会议决定,在南城水轴片区易地重建南江中学,同时新建一所小学。
会议讨论了调整我区堤围防护费征收政策的事项,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从2014年1月1日起2年内,堤围防护费按现行征收标准下调20%,对营业额2万元以下的中小微企业实行免征。会议确定了2014年区重点建设项目规模标准。达到标准的建设项目经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认定后,在项目审批时可享有绿色通道。
会议就闲置土地认定的范围、标准、处置等相关问题进行了审议,明确了具体操作指引。会议还讨论通过了伦教羊大路以南、新基北路以东地块公开交易出让等一批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