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卫计局,区妇幼保健院、各镇(街道)医院:
现将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补充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镇(街道)卫计局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将文件下发至辖区内每个村居,以村居为单位组织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申报,申请表以本通知***3《广东省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审批表》为准。各镇(街道)卫计局负责对申请人有效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填写本通知***4《广东省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情况统计表》,连同通过初审的材料于2013年9月25日前集中上报到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审核确认。区妇幼保健院及各镇(街道)医院按照通知要求配合各镇(街道)卫计局做好资质初审工作。各镇(街道)卫计局及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充分利用医院、村(居)委会、村民代表等力量,认真核对调查对象的相关资质和工作情况,保证申报信息的准确性。
佛山市顺德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
2013年9月13日
***1:关于做好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pdf
***2: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补充通知.pdf
***3:广东省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审批表(以此为准).doc
***4:广东省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情况统计表(以此为准).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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