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2009佛山城市可经营项目投资推介洽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佛府办〔2009〕90号
印发2009佛山城市可经营项目投资推介洽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属有关单位:
《2009佛山城市可经营项目投资推介洽谈活动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紧组织实施。执行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局,电话:83334944)反映。
二○○九年三月十九日
2009佛山城市可经营项目投资推介洽谈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市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推进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落实扩大内需各项政策,加快建设现代制造基地、产业服务中心、岭南文化名城、美丽富裕家园,市政府决定举办2009佛山城市可经营项目投资推介洽谈活动。为抓紧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举办2009佛山城市可经营项目投资推介洽谈活动(以下简称“活动”),推介我市城市可经营项目,创新投资方式,吸引更多国内外资本投资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挥投资拉动作用,确保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推进广佛同城化发展,进一步加快我市现代化大城市的建设。
二、活动安排
活动分2个阶段进行:
(一)2009年3月至5月20日,由各区和市有关单位自行组织城市可经营项目的策划包装、推介洽谈等活动,争取更多的项目签约落实。
(二)2009年5月21日,在佛山皇冠假日酒店举行2009佛山城市可经营项目投资推介洽谈会暨签约仪式。
1、14时30分—16时,各区设展位进行项目推介和洽谈。
2、14时40分—15时50分,举行城市可经营项目推介会,各区代表推介重点项目。
3、16时—17时15分,举行活动大会和城市可经营项目签约仪式及政银企合作签约仪式。主要内容:领导致辞、专家和客商代表发言、签约仪式。
三、推介及签约项目重点
本次大会推介和签约项目包括交通、生态环保、“三旧”改造、公用事业、金融物流、文化旅游等项目,以城市基础设施、重点产业、民生项目和广佛同城化项目为主。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协调,市政府成立2009佛山城市可经营项目投资推介洽谈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及专责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局,协调各专责工作小组筹备工作。
(一)组委会
主 任:周天明(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倪全宏(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何国森(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成 员:黎志军(禅城区副区长)
黄福洪(南海区常务副区长)
邓永强(顺德区副区长)
梁瑞强(高明区常务副区长)
张卫红(三水区副区长)
香秀杏(市经贸局副局长)
谭炽荣(市公安局副局长)
宰建平(市财政局副局长)
梁江裕(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李国祥(市建设局副局长)
李烈佩(市交通局副局长)
陈必田(市农业局副局长)
陈景洪(市外经贸局副局长)
谭光明(市卫生局副局长)
曾宪喜(市国资委副主任)
朱国明(市环保局副局长)
谢建华(市旅游局副局长)
顾耀辉(市规划局副局长)
林振汉(市公用事业局副局长)
邓雅韫(市信息产业局纪检组长)
何小坚(东平新城管委会副主任)
宋卫东(佛山传媒集团党委委员)
孟 克(市“三旧”办科长)
(二)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何国森(兼)
副主任:李厚成(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张远航(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李晓佳(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三)专责工作小组
1、会务组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
成 员:由市府办公室、市接待处、市发展改革局、市外经贸局、佛山皇冠假日酒店选派有关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编制大会议程安排;会议场馆安排和布置;车辆组织;会议资料发放,请柬、嘉宾证、工作人员证等证件印发;省、市领导的邀请和落实工作;迎宾,领导及来宾的签到;相关食宿安排;编制会议费用预算等。
2、项目组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
成 员:由市发展改革局、外经贸局、交通局、环保局、旅游局、公用事业局、国资委、金融办、东平新城管委会、“三旧”办及各区发展改革局选派有关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项目的准备工作和落实;协调各区和项目单位客商的邀请;落实客商代表发言;大会推介、签约项目的收集、审查、筛选、统计和***落实;大会推介项目资料的编撰和印制;组织项目推介会和签约仪式,组织落实银企合作项目。
3、宣传组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佛山传媒集团
成 员:由市府研究室、市发展改革局、市政府新闻办、市外事侨务局、市信息产业局、佛山传媒集团选派有关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编制大会宣传册和宣传标语;宣传资料上网;起草领导讲话稿、大会主持辞;落实专家发言;邀请媒体参加报道,组织协调新闻采访活动;撰写新闻通稿和大会总结等材料;聘请会议司仪;会议期间会场周边环境布置。
4、安全卫生组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卫生局
主要职责:负责会议期间会场和住宿客商的安全保卫工作,现场医疗、食品卫生、防疫以及消防、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等。
各区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开展筹备组织工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3月30日前,请各区府办公室将工作机构人员名单、市有关单位将参加专责工作小组人员名单报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陈传明,电话:83334944)。
五、会议规模
计划组织出席本次活动大会的总人数约600人,其中:国家、省、市、区、镇(街)及有关部门领导约155人,投资客商和项目单位代表约335人,记者及工作人员约90人。邀请部分兄弟省、市有关代表约20人参加。
六、筹备事项
(一)推介及签约项目的落实
1、项目的计划。本次活动签约和推介项目计划见附表2,请各区落实。市属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局分解下达到市属有关单位。
2、项目的收集。各区和市属有关单位把城市可经营推介、签约项目和政银企合作项目于4月10日前报项目组集中。
3、项目的整理汇总。4月20日前,项目组对收集的推介和签约项目进行审查、筛选和汇总,选出上台推介、签约的城市可经营项目和银企合作项目,并报市领导审定。
4、项目组落实上台推介和签约的项目。经市领导审定同意的上台推介项目,在5月10日前组织项目单位完成多媒体推介资料,并落实推介代表;经市领导审定同意的上台签约项目(含银企合作项目),在5月10日前落实签约代表,编制签约项目的程序,准备好签约文本,并将项目文字简介交宣传组。
(二)嘉宾邀请
由市统一制作请柬和回执,国家、省、市、区及有关部门领导、专家等嘉宾统一由市负责邀请;各镇(街)领导和各区有关部门领导由各区负责邀请;投资客商和项目单位由各区和市有关部门负责邀请。
(三)宣传工作
市传媒集团会同市发展改革局组织市各级及部分市外新闻媒体全力配合广为宣传,市、区各有关部门支持配合编制本次活动有关宣传资料。
(四)活动费用
活动费用由市财政安排,市发展改革局制定经费预算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各区的相关组织经费由各区负责。
附表:1.出席活动人数计划表
2.活动项目计划安排表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佛府办〔2009〕90号
印发2009佛山城市可经营项目投资推介洽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属有关单位:
《2009佛山城市可经营项目投资推介洽谈活动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紧组织实施。执行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局,电话:83334944)反映。
二○○九年三月十九日
2009佛山城市可经营项目投资推介洽谈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市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推进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落实扩大内需各项政策,加快建设现代制造基地、产业服务中心、岭南文化名城、美丽富裕家园,市政府决定举办2009佛山城市可经营项目投资推介洽谈活动。为抓紧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举办2009佛山城市可经营项目投资推介洽谈活动(以下简称“活动”),推介我市城市可经营项目,创新投资方式,吸引更多国内外资本投资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挥投资拉动作用,确保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推进广佛同城化发展,进一步加快我市现代化大城市的建设。
二、活动安排
活动分2个阶段进行:
(一)2009年3月至5月20日,由各区和市有关单位自行组织城市可经营项目的策划包装、推介洽谈等活动,争取更多的项目签约落实。
(二)2009年5月21日,在佛山皇冠假日酒店举行2009佛山城市可经营项目投资推介洽谈会暨签约仪式。
1、14时30分—16时,各区设展位进行项目推介和洽谈。
2、14时40分—15时50分,举行城市可经营项目推介会,各区代表推介重点项目。
3、16时—17时15分,举行活动大会和城市可经营项目签约仪式及政银企合作签约仪式。主要内容:领导致辞、专家和客商代表发言、签约仪式。
三、推介及签约项目重点
本次大会推介和签约项目包括交通、生态环保、“三旧”改造、公用事业、金融物流、文化旅游等项目,以城市基础设施、重点产业、民生项目和广佛同城化项目为主。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协调,市政府成立2009佛山城市可经营项目投资推介洽谈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及专责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局,协调各专责工作小组筹备工作。
(一)组委会
主 任:周天明(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倪全宏(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何国森(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成 员:黎志军(禅城区副区长)
黄福洪(南海区常务副区长)
邓永强(顺德区副区长)
梁瑞强(高明区常务副区长)
张卫红(三水区副区长)
香秀杏(市经贸局副局长)
谭炽荣(市公安局副局长)
宰建平(市财政局副局长)
梁江裕(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李国祥(市建设局副局长)
李烈佩(市交通局副局长)
陈必田(市农业局副局长)
陈景洪(市外经贸局副局长)
谭光明(市卫生局副局长)
曾宪喜(市国资委副主任)
朱国明(市环保局副局长)
谢建华(市旅游局副局长)
顾耀辉(市规划局副局长)
林振汉(市公用事业局副局长)
邓雅韫(市信息产业局纪检组长)
何小坚(东平新城管委会副主任)
宋卫东(佛山传媒集团党委委员)
孟 克(市“三旧”办科长)
(二)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何国森(兼)
副主任:李厚成(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张远航(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李晓佳(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三)专责工作小组
1、会务组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
成 员:由市府办公室、市接待处、市发展改革局、市外经贸局、佛山皇冠假日酒店选派有关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编制大会议程安排;会议场馆安排和布置;车辆组织;会议资料发放,请柬、嘉宾证、工作人员证等证件印发;省、市领导的邀请和落实工作;迎宾,领导及来宾的签到;相关食宿安排;编制会议费用预算等。
2、项目组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
成 员:由市发展改革局、外经贸局、交通局、环保局、旅游局、公用事业局、国资委、金融办、东平新城管委会、“三旧”办及各区发展改革局选派有关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项目的准备工作和落实;协调各区和项目单位客商的邀请;落实客商代表发言;大会推介、签约项目的收集、审查、筛选、统计和***落实;大会推介项目资料的编撰和印制;组织项目推介会和签约仪式,组织落实银企合作项目。
3、宣传组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佛山传媒集团
成 员:由市府研究室、市发展改革局、市政府新闻办、市外事侨务局、市信息产业局、佛山传媒集团选派有关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编制大会宣传册和宣传标语;宣传资料上网;起草领导讲话稿、大会主持辞;落实专家发言;邀请媒体参加报道,组织协调新闻采访活动;撰写新闻通稿和大会总结等材料;聘请会议司仪;会议期间会场周边环境布置。
4、安全卫生组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卫生局
主要职责:负责会议期间会场和住宿客商的安全保卫工作,现场医疗、食品卫生、防疫以及消防、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等。
各区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开展筹备组织工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3月30日前,请各区府办公室将工作机构人员名单、市有关单位将参加专责工作小组人员名单报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陈传明,电话:83334944)。
五、会议规模
计划组织出席本次活动大会的总人数约600人,其中:国家、省、市、区、镇(街)及有关部门领导约155人,投资客商和项目单位代表约335人,记者及工作人员约90人。邀请部分兄弟省、市有关代表约20人参加。
六、筹备事项
(一)推介及签约项目的落实
1、项目的计划。本次活动签约和推介项目计划见附表2,请各区落实。市属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局分解下达到市属有关单位。
2、项目的收集。各区和市属有关单位把城市可经营推介、签约项目和政银企合作项目于4月10日前报项目组集中。
3、项目的整理汇总。4月20日前,项目组对收集的推介和签约项目进行审查、筛选和汇总,选出上台推介、签约的城市可经营项目和银企合作项目,并报市领导审定。
4、项目组落实上台推介和签约的项目。经市领导审定同意的上台推介项目,在5月10日前组织项目单位完成多媒体推介资料,并落实推介代表;经市领导审定同意的上台签约项目(含银企合作项目),在5月10日前落实签约代表,编制签约项目的程序,准备好签约文本,并将项目文字简介交宣传组。
(二)嘉宾邀请
由市统一制作请柬和回执,国家、省、市、区及有关部门领导、专家等嘉宾统一由市负责邀请;各镇(街)领导和各区有关部门领导由各区负责邀请;投资客商和项目单位由各区和市有关部门负责邀请。
(三)宣传工作
市传媒集团会同市发展改革局组织市各级及部分市外新闻媒体全力配合广为宣传,市、区各有关部门支持配合编制本次活动有关宣传资料。
(四)活动费用
活动费用由市财政安排,市发展改革局制定经费预算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各区的相关组织经费由各区负责。
附表:1.出席活动人数计划表
2.活动项目计划安排表
***: 90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