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上半年劳务派遣用工情况调查的通知
新区各劳务派遣机构:
为规范劳务派遣行为和用工行为,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要求,我局决定自2016年7月4日起对坪山新区劳务派遣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在坪山新区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及办理备案的劳务派遣单位。
二、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劳务派遣单位的基本情况、派遣劳动者人数、派遣岗位性质、跨地区派遣劳动者人数、劳务派遣协议期限以及订立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工资支付等反映被派遣劳动者权益的情况,用工单位劳务派遣用工比例情况等。相关数据截至到2016年6月30日。
三、调查方式
本次调查采用网上填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劳务派遣单位请登陆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 www.szhrss.gov.cn)《劳务派遣单位用工情况调查表》(见***),将填写完后的电子版表格填报发送至市人社局指定邮箱,纸质版表格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至坪山新区管理委员会309室劳动管理科。如需反映劳务派遣市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或提出相关建议,也请一并附上。
四、调查截止时间
截至2016年7月20日。
五、调查要求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本通知要求如实填报数据,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将对填报情况进行实地抽查,对不按规定参加调查工作和不如实申报的劳务派遣单位,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特此通知。
深圳市坪山新区社会建设局
2016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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