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揭阳市住建局集中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揭市建建〔2013〕25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住建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揭府办明电〔2013〕73号)要求,我局制定本次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方案,并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联系人:江宝英,联系电话:138****670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揭阳市住建局集中开展房屋市政工程
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省和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关于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统一部署和《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揭府办明电[2013]73号)精神,从现在起至9月底,开展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通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有关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开展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增强防范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同时,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的深入开展,夯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二、组织机构
我局成立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领导担任组长,建筑工程管理科、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组织和指导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大检查工作,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要成立本县(市、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组织和指导本地区相关活动开展。
三、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在建的房屋市政工程,重点是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市政桥梁工程,以及工业园、开发区、城乡结合部的在建工程。
(二)检查内容
1.根据我局的工作部署,开展以防范高处坠落、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为重点的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2.建筑施工企业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对所承建的工程项目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是否落实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
3.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4.工程项目监理人员履行安全监理工作职责情况。
四、检查时间安排
安全生产大检查分两阶段进行。
(一)发文之日起至本月底,由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一是发动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企业对所承接的工程项目全面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二是抽查在建工程,对受检项目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正进行深基坑、高大模板等部位施工、结构复杂的工程以及日常安全监督发现安全生产管理问题较突出的工程;三是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对有关工作进行布置和安排。
(二)7月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对部分地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布置和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按以下方式进行:
1.督查组听取受检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2.督查组抽取建筑施工企业及其承建工程项目,每个督查组抽查各3项在建房屋市政工程。督查组根据检查内容,重点查阅受检企业近期开展涉及高大模板、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治理、打非治违工作情况,抽查受检工程安全管理资料,并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状况。
3.反馈意见。督查结束后,向受检县(市、区)的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反馈督查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应制定本次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于本月底报市住建局建管科。
(二)全面推动企业自查自纠,突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通过召开会议和举办培训班的方式,明确工作要求,督促企业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建立危险源台帐,对排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立即整改,上报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铁腕整治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
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查出问题实行零容忍,坚持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薄弱环节,实行挂牌督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
(四)坚强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加大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和引导各类施工、监理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大力宣传和推广先进典型与经验,对存在严重问题及隐患排查治理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曝光。
(五)加强协调,及时反馈。建立专项工作报告制度。各县(市、区)建设局要于每月5日前及时将本县(市、区)安全生产大检查进展情况和9月20日前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进行总结报送市住建局建管科。
(六)加强考核,狠抓工作落实。各县(市、区)建设局要健全完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