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民办学校教师入户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局管民办高中、中职学校:
根据《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5年度特殊人才申办入户有关事项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5〕9号)和《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6年广州市民办学校教师入户工作方案的通知〉》(穗教发〔2016〕95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就2016年度广州市民办学校教师入户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区教育局和局管民办高中、中职学校要高度重视,将《工作方案》通知到所辖范围内各民办学校和全体教师,并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入户人员遴选工作。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将有关文件传达给各民办学校,认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申报。相关文件可在公共邮箱中,邮箱地址gzsmbjy@163.com,密码201616。
二、符合申请入户的准入基本条件的广州市民办学校教师,方可提出入户申请,填写《2016年广州市民办学校教师入户申报表》(见***1),并按准入基本条件及积分指标的内容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三、学校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按照《工作方案》附表的入户积分指标及分值表、具体标准中加分内容核算申请人的积分,按照积分高低排序,并公示5天。
四、学校将《2016年广州市民办学校申请入户人员基本信息汇总表》(***2)以及相关材料(个人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与原件一致”章)报相应审批部门。各审批部门复核原件材料,汇总审核相关信息,将区内(含民办普通高中,广州市培才中学除外)符合申请条件的教师按积分高低排序,并公示5天。
五、局管民办普通高中(广州市培才高级中学除外)的申报工作纳入区教育局的教师入户工作范围,其材料报送区教育局。请各有关区教育局于 10月31日(星期一)上午8:30至11月1日(星期二)下午4:00将《2016年广州市民办学校教师入户申报表》(见***1)及相关证明材料、《2016年广州市民办学校申请入户人员基本信息汇总表》(***2)按照分数高低排列,与有关工作情况报告一并报送市教育局,入户申请表和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gzmbjs@163.com。书面材料报送地址:广州市教育南路盐运西二巷2号三楼,联系人:关玉兰,联系电话:833***752,136****6678。
市教育局管民办中职学校和广州市培才高级中学于 10月17日(星期一)上午8:30至10月18日(星期二)下午4:00将《2016年广州市民办学校教师入户申报表》(见***1)及相关证明材料、《2016年广州市民办学校申请入户人员基本信息汇总表》(***2)按照分数高低排列,与有关工作情况报告直接报送市教育局。并将入户申请表和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gzmbjs@163.com。书面材料的报送地址:广州市教育南路盐运西二巷2号三楼,联系人:关玉兰,联系电话:833***752,136****6678。
六、各有关区教育局和局管民办高中、中职学校要严格执行《工作方案》及相关政策规定,认真把关,按程序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遴选入户人员初步人选工作。推选过程和结果要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工作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和政策法规与发展规划处反映。
特此通知。
***:
1.2016年下半年广州市民办学校教师入户申报表
2.2016年广州市民办学校教师申请入户基本信息汇总表
广州市教育局
2016年9月21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处,周诗根,22083***8 组织人事处,吴 勇,2208369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社局。
***一.docx
***二.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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