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龙湖区2013年节能宣传月和低碳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有关部门,省、市驻区有关单位:
《龙湖区2013年节能宣传月和低碳日活动方案》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龙湖区2013年节能宣传月和低碳日活动方案
2013年是“十二五”承前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我区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关键一年。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宣传节能低碳,在全社会树立和普及生态文明理念,根据省经信委、发改委等13部门联合制定的《2013年广东省节能宣传月和低碳日活动方案》及市有关部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和时间
我区节能宣传月活动主题确定为“践行节能低碳、共建美丽龙湖”,活动自广东省节能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后延续一个月。
二、总体要求
今年我区节能宣传月活动要紧紧围绕“践行节能低碳、共建美丽龙湖”的主题,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以动员社会各界参与节能减排为重点,普及节能低碳知识,树立勤俭节约理念。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微博、网络、手机等新兴媒体,创新宣传方式,突出活动主题,做到节能宣传与促进科学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相结合。要以全国首个低碳日为契机,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应对气候变化知识,提高公众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意识。要积极鼓励相关社会组织参与宣传活动,在更大范围内推动开展节能低碳全民行动。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既要保证宣传活动有声势有影响,又要坚持节俭办活动。
三、主要活动
(一)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通过印发龙湖区节能宣传画、龙湖区节能宣传手册形式,对企业、学校、村居进行节能宣传,使节能低碳、绿色发展的意识深入人心,形成全民参与节能的良好氛围。
(二)全国低碳日活动。根据***决定,在开展全国低碳日活动。号召全区各级公共机构、市民参与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各级公共机构通过停开空调和公共区域照明、停开或隔层停开电梯等方式进行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倡导公共机构工作人员践行“135”出行方案(即内步行,内骑自行车,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以绿色低碳的出行方式支持节能低碳。
(三)节能低碳技术进企业活动。以提高能效、减少排放为目标,向企业重点推荐节能减排效果明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的节能低碳技术,积极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四)节能低碳知识进校园活动。以中小学及幼儿园为宣传重点,推动中小学及幼儿园节能减排低碳和可持续发展教育课程的开发,营造节能减排校园文化,引导学生形成绿色低碳生活、勤俭节约的意识和行为习惯,增老师、孩子、家长乃至普通市民的节能低碳意识,丰富节能知识。
(五)网站宣传活动。建立龙湖区节能网站,设立节能政策、节能工作动态、节能产品、企业和居民节能知识等栏目,利用网络平台让公众充分了解节能相关政策和节能知识。
四、组织实施
(一)成立2013年区节能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
成立由区政府杨时亮副区长任组长的2013年龙湖区节能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事务局、教育局、科技局、环保分局、住建局、农业局、总工会、团委等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信局,具体工作由区经信局牵头组织和实施,各成员单位根据节能宣传月要求,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二)制定详细的活动工作方案
各项活动都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举办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具体活动安排以及编制活动经费预算,合理安排工作进度,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项活动能够如期顺利举行。
(三)做好充分发动和组织工作
各项活动的承办单位都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充足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做好充分的发动和组织工作,扎扎实实地推进各项工作,把活动工作方案落到实处。
五、工作要求
(一)区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公众参与度高、有社会影响力的宣传实施方案,安排专项经费支持节能宣传,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要大力弘扬生态文明理念,普及节能知识,宣传先进典型,推广高效节能技术和产品,倡导勤俭节约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
(二)区发展和改革部门要积极宣传我区的能源形势、政策、规划,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的有关工作部署,宣传能源资源节约的重要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配合市、区有关部门做好节约能源的宣传。
(三)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组织公共机构特别是党政机关开展绿色办公、节电节水和能源紧缺体验等专题活动,引导公共机构工作人员树立低碳办公和节俭文明的消费理念,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减排中的表率示范作用。
(四)区教育部门要把生态文明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中,突出生态文明的价值观。在各类学校广泛开展以节能低碳、循环经济为主要内容的课堂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勤俭节约、节能低碳的绿色生活理念。
(五)区科技部门要通过推介交流等活动宣传节能减排低碳适用技术成果,开展全民节能减排低碳科技示范。宣传国内外节能减排低碳的小窍门和小技巧,提高公众的节能减排低碳科技意识和能力。
(六)区环保部门要通过典型案例宣传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树立环保就是发展的理念,普及城市可吸入细颗粒物治理等环保知识,强化全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七)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大力宣传绿色建筑行动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成效,开展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低碳生态城市的相关理念等宣传活动。
(八)区农业部门继续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农村行活动,普及推广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低碳技术,通过技术咨询、宣传培训和生产指导,大力宣传推广适用农村的节能减排技术和适应气候变化技术,引导农民选择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等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九)区团委要在广大青少年中大力开展节能环保低碳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知识竞赛、图片巡展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依托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引导广大青少年从小树立节能环保意识和养成行为习惯。
(十)区总工会要继续深入开展“我为节能减排低碳做贡献”活动,组织广大职工开展以“三比一降”为主要内容的节能减排达标竞赛活动;要利用各种媒体重点宣传主题活动和节能减排低碳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职工的节能减排低碳意识,引导职工为推动企业能耗和碳排放指标达到国际和国内先进水平献计出力。
活动结束后,有关部门请将本单位的节能宣传月活动情况认真总结,并对今后的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于将书面总结材料及活动图片资料(含电子版)报区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8831050,传真:88876051,E-mail:jjyxg@lhjx.gov.cn)。
抄送: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检察院。 |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