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庙街扶西村总支部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从2019年9月11日至11月17日,区委第五轮村级巡察第四巡察组对我村总支部进行了巡察。2020年5月13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我村反馈了巡察意见,截至目前,巡查组反馈的3个方面20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抓好整改工作部署
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和整改建议,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总支部立即召开支部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祖庙街道扶西村总支部关于落实区委第五轮村级巡察第四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成立由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组员,对巡察反馈存在的3个方面20个具体问题,明确了整改完成时限,将巡察反馈的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对账销号,要求整改不回避问题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对照整改清单,逐项督促整改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两委”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突出,解决群众关心问题及推进乡村振兴能力不足。
1.“两委”班子违纪违法现象多发,班子威信力受到影响。个别“两委”班子成员自身要求不严,影响班子威信力。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
(1)总支部加强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始终严守政治纪律,加强党建业务学习,重点学习《***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清醒认识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立场和鲜明态度,加强自身约束,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时刻保持警钟常鸣。
(2)2020年6月18日上午通过召开党员大会通报违规情况并学习《***纪律处分条例》,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学习,自觉遵守党章党规,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3)2020年5月19日“三委”成员开展法律知识宣传讲座,由驻村宋律师针对《监察法》与新《刑事诉讼法》教育党员干部知法守法、廉洁自律。
(4)于2020年7月14日支部会议开展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暨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严守法律底线。
2.“两委”班子对经济发展办法不多,群众反映比较强烈。村内产业单一,特色产业发展不明显。扶西村经济收入主要以出售、出租物业为主,而辖区内物业残旧,存在较多物业空置的情况,出租率不高。扶西村3.2万平方米物业三次拍卖均流拍。扶西村水果批发市场因普遍存在消防安全“三合一”隐患被街道多次督办却一直未能解决。该市场一百多间铺于2018年11月因消防问题被关停,至今仍处于闲置状态。群众对于物业多次流拍及水果批发市场一百多间铺位长期空置的问题反映比较强烈,希望尽快盘活村内物业,提高村集体收入。
(1)3.2万平方米回迁商业物业经过民主表决程序,同意对外转让,并委托广东浩宏拍卖有限公司作为拍卖人,但前5次因没有意向人报名而流拍。
(2)水果批发市场的一百多间铺位已纳入片区整体改造,拟按城市更新政策的协议出让方式进行改造。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3.农村治理薄弱,落实扫黑除恶宣传工作不到位。
(1)村内及周边环境卫生有待提高。村民集中反映村内公寓楼梯、停车场等公共区域无定期保洁,部分公共区域仅由附近村民自发清理。扶西村周边(南海交界地段)环境脏乱差,垃圾长期堆积无人清理,给村民生活带来了较大的影响。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
①今年以来,我村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改善民生为目标,以扩大公共服务为重点,牢固树立环境就是生产力的理念,积极开展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为村经济建设和村民生活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②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村支部书记任组长,村委会主任为副组长,其他村两委会班子为成员。
③明确具体责任,为了使相关整治工作能有章可寻,各类工作人员能各尽其责,村制定了《扶西村保洁工作管理制度》 ;
④宣传引导、提高村民素质,在党员、村民会议上强调环境整治的重要性,党员、在职党员、群众联合开展大清扫行动,以“三清三拆”为主要抓手,不断改善村容村貌。2020年5月29日结合在职党员参与志愿清洁服务;
⑤狠抓落实,改善农村环境,1、建立保洁队伍、垃圾日产日清。2、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6月10日,为结合创文、人居环境整治,村委会购买1台清洁车,要求公寓保洁人员加强日常保洁,并每栋楼下设置垃圾桶,专人负责清运垃圾和日常维护。 3、加强村庄及周边环境保护,今年组织30多人员对公寓内每栋楼的楼顶,停车位置进行清理,清除杂物,拆除乱搭乱建,并按“属地管理”,与瓜步讯领导加强沟通解决周边环境问题。通过农村环境整治使本村的村容村貌得到了明显的改善,让村民的生活质量进一步的提高。
(2)群众性文体活动较缺乏。村内文体活动硬件设施较少,由村里举办的公益性、群众性文体活动有限,村民文化生活不够丰富,基层文化阵地建设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
①按照美丽文明村居的建设标准,投入663万元对村内的活动文化广场、文化长廊等项目改造进一步改善村容村貌,提升村居人文环境,促进美丽文明村居建设。2019年4月美丽村居验收后,对村内文体场所和设施进行重新布局和装修,较好的提升了村民的文体娱乐活动的质量。
②2020年7月29日,扶西村联合城北片区的村居委会,共同组织“走进三星狮工艺厂,边玩边学寻秘岭南文化”的亲子文化活动,通过现场教学和讲解,传承本土狮头扎作特色文化及工匠精神,不断丰富村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提高村居民的文明素质。
(3)对上级部署的扫黑除恶工作主要以学习传达上级会议、文件精神代替贯彻落实。在扫黑除恶相关宣传活动中,形式和内容较单一,宣传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
①扶西村通过部署、宣传发动及加强治安技防的投入,开展扫黑除恶治乱工作。
②强化组织部署,成立以村党组织书记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
③落实社会治理工作机制,整治乱象;建设门禁,重点打击涉黄、涉赌、涉毒等常见的违法犯罪问题,商铺占道经营、共享单车乱停放等城中村常见乱象。
④加强宣传工作。2019年至今,扶西村委会共张贴宣传海报55张,派发宣传单张超过500张,利用小区大门口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达24次,运用手机运营商及社讯通等平台发送短信数超过1232次,在村委会内先后制作超过2幅大型宣传喷图,及在辖区悬挂横幅超过21条,现场宣传活动2场,共3***人次。
⑤畅通举报途径。在村委会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鼓励村民对涉黑涉恶的情况及时举报。
⑥建立并整理台账。一方面,严格按照扫黑办相关要求、完成各类报表、信息报送工作;另一方面,结合各类会议的工作布置,落实相应的整治措施,对台账进行再细化、再完善。
4.重大事项决议程序不规范,民主决策形同虚设。扶西村“两委”于2016年5月30日讨论同意对瑞联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承租扶西工业区内市粮油食品公司北面地块物业支付补偿搬迁费与同日经村民代表大会仅表决同意一次性补偿不符。2016年6月15日扶西经联社未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又与瑞联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对该地块厂房再支付补偿搬迁费,经查相关记账凭证,与2016年7月实际支付瑞联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补偿款不符。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祖庙街道关于实施村(社区)重要事权清单管理强化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的实施细则(试行)》(禅祖党办函[2018]14号)等规定,强化村务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严格守纪意识,提高对决议事项的执行力。
(2)吸取经验教训,引以为戒,针对会议决议事项做好充分准备,并切实规范会议纪要,今后如发现讨论的具体事项或记录内容有误的,需按照有关规定,详细说明原因并组织讨论后,再对有关事项进行更正,做好记录。
(二) 基层党建工作薄弱,“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
1.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2018年度扶西村总支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不深刻、不严肃,绝大多数党员民主评议登记表中自我总结仅写一两句话,甚至有党员自评为“基本合格”,却无任何本人和支部的材料说明。所有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均无支部大会评议意见,也无党委或党总支审批意见。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
(1)2018年度扶西村总支部开展党员评议登记表已完善党员和支部材料,做好总支部审批意见整改,2019年度已认真做好组织生活会记录,2020年继续长期坚持。
(2)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规范民主评议党员程序,健全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认真执行规范组织生活会精神,根据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要求,总支部结合工作实际,严格规范会议程序,通过自身查找、群众反映和集体讨论,广泛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肃查摆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3)2020年的民主生活会,总支部加大党员干部自我问题的剖析力度,对于之前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严格在组织生活会上作深刻检讨,并能够在相互批评中指出要求高度重视吸取相关经验。
(4)2020年8月11日民主测评会议书记带领党员学习民主测评党员制度和规范的流程。
2.“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
(1)支部党员大会与村民代表大会的职责划分不清晰。支部党员大会与村民代表大会混在一起召开。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
①总支部加强认真贯彻“先党后村”的议事规则,厘清党员大会和村民大会会议,杜绝“错位决议”,每次会议先召开党员大会,后召开村民(股东)代表会议,每次召开会议,及时记录、及时归档,按要求规范会议内容,确保记录内容完整。
②2020年5月13日,扶西村召开支部委员会议,会上着重强调今后必须严格遵守“三会一课”的要求,切实贯彻“先党后村”的议事规则,做好会议记录。
(2)支部对党员督促管理不严。经抽查2017年至2019年的党支部会议记录,发现有10名党员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占党员的31.2%。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
按照2020年“三会一课”计划,提早告知党员会议具体时间,并提醒党员提前规划,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对因故请假的党员,须以书面形式申请签名请假。2020年6月18日开展警示教育并学习《***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党员严格遵守党章党规。
(3)支部会议程序不规范。2017年9月12日支部党员大会对党员周树根***的违纪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进行表决,书记未执行末位表态制。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
认真根据《广东省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的文件要求,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规范化建设指导标准,明确召开支部会议时,班子成员必须发表个人意见及村总支部书记在重大事项表决上必须执行末位发言的相关规定。
(4)支部会议记录不完整、不规范。支部会议记录简单,参会人员没有签名。部分会议记录只有标题,缺少具体内容,没能反映研究讨论决策过程,没有列明讨论表决结果。近三年没有按“三会一课”制度上党课。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
①村“两委”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规范化建设指导标准》,明确“三会一课”制度的重要性,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坚持执行。按照“三会一课”计划表,对“三会一课”的内容做到事先有准备、有安排,认真开好会议,清点人数,按照要求完善会议记录工作,确保会议记录的原始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②健全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计划,每季度组织召开党员大会上党课教育活动,于2020年1月14日由书记开展第一季度党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干部;于2020年6月18日由书记开展第二季度党课2020年建党九十九周年“重温党的历史,坚定理想信念”。
3.发展党员不严肃不规范。
(1)总支部无党员发展计划,党员年龄结构偏大。支部对年轻党员发展措施较少,后备力量不足。发展党员程序不严谨。支部党员发展工作的记录不完整。周钊辉于2015年12月1日被吸收为预备党员。2016年12月1日支部讨论决定周钊辉预备期延长1年,直至2018年10月19日支部会议才讨论不同意其转正,对不同意转正原因没有任何说明。经查周钊辉入党志愿书,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没能反映其预备党员延期一年的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
①总支部严格按照上级下发的《发展党员26个环节》文件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全面深入排查党员工作存在的问题,梳理发展党员台账资料,将缺少的材料立即补上,针对周钊辉的不同意转证,总支部以书面形式补充说明,资料已进行归档。
②制定发展计划,严格把发展党员准入关,把政治标准摆在突出位置,提高执行党员发展计划精准度,积极培养年轻党员发展对象,充实党员后备队伍资源,发展年轻党员,组织党员和后备队伍参与村内实践锻炼,加强队伍建设,为党组织注入新鲜血液,逐渐消除党员老龄化问题。2019年11月15日党员大会表决周明华、周艳君为积极分子。
③总支部对发展党员完善资料归档。
(2)发展党员谈心谈话流于形式。2016年6月3日周盛发申请入党的谈话记录中谈话人签名与记录内容谈话人不一致,个别党员的谈话记录没有填写时间。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
认真对照《发展党员26个环节》及《发展党员工作手册》的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一是明确入党申请人必须接受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谈话;二是谈话过程需要全面了解入党申请人的情况,包括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个人经历、基本情况、家庭情况等,深入交流思想、交换意见,消除误解和隔阂,增进理解和感情,对谈话对象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行善意提醒;三是及时对谈话内容进行整理,形成书面记录并签名。
4.党风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缺失。总支部对党风廉政教育和党员的警示教育不够重视,对党员的党性修养、法治教育、纪律教育不到位,对***违纪党员的处分决定没有进行通报,也没有举一反三开展警示教育。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
(1)总支部加强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始终严守政治纪律,加强党建业务学习,重点学习《***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清醒认识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立场和鲜明态度,加强自身约束,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时刻保持警钟常鸣。
(2)2020年6月18日上午通过召开党员大会通报违规情况并学习《***纪律处分条例》,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学习,自觉遵守党章党规,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3)2020年5月19日“三委”成员开展法律知识宣传讲座,由驻村宋律师针对《监察法》与新《刑事诉讼法》教育党员干部知法守法、廉洁自律。
(4)于2020年7月14日支部开展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暨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严守法律底线。
(三)“三资”管理不到位,财务制度执行不严。
1.工程涉嫌规避招投标。
(1)工程结算程序不规范。扶西村工程结算随意,结算程序不规范。如2016年扶西村经联社3份关于给水工程项目的凭证中预(结)算书信息缺失,填写随意。其中2016年5月第17号凭证的工程项目预(结)算书仅有工程金额及“两委”、监委会成员签字,没有工程项目、施工方的联系资料及相关签字或签章。2016年2月第1号等7个凭证关于工程结算业务的凭证***中缺少工程项目预(结)算书。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
①村“两委”干部加深学习《祖庙街道规范农村建设工程、大宗采购项目公开招标行为的指导意见》(禅祖党办字[2019]3号)及《祖庙街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禅祖办[2011]85号)等文件规定,严格按照工程标的金额,开展相应的民主程序及工作招投标工作;重申工程项目必须派人进行监督管理,做好验收工作,严格把关,按规定程序组织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按照审核后的工程款支付,以合法合规的票据入账;同时,切实做到工程费用结算有验收报告,验收报告中有签名、有盖章、有验收日期,并附上工程合同、***列明具体用途,完善审批流程和资料归档。
②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学习《佛山市禅城区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清单》(禅民函〔2019〕8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并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清单,认清工作不足,切实履行监督职能。
③2020年5月-7月份在“三委”成员会议上加强学习财务相关制度。
(2)别工程建设项目规避招投标。2016年1月19日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面粉厂侧厂房加建三楼,工程没有招投标直接由承建一、二层的中标单位佛山市爱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2016年4月支付厂房电源工程款,原始凭证为购材料***,未见招投标资料。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
①村“两委”干部加深学习《祖庙街道规范农村建设工程、大宗采购项目公开招标行为的指导意见》(禅祖党办字[2019]3号)及《祖庙街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禅祖办[2011]85号)等文件规定,严格按照工程标的金额,开展相应的民主程序及工作招投标工作;重申工程项目必须派人进行监督管理,做好验收工作,严格把关,按规定程序组织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按照审核后的工程款支付,以合法合规的票据入账;同时,切实做到工程费用结算有验收报告,验收报告中有签名、有盖章、有验收日期,并附上工程合同、***列明具体用途,完善审批流程和资料归档。
②2020年5月-7月份在“三委”成员会议上强调加强学习财务相关制度。
2.财务管理不规范。
(1)违规支付春节慰问金。如:2018年2月支付监委会成员春节慰问金,从“军烈属福利费”中支付春节慰问金。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
切实遵守《中共佛山市禅城区委办公室印发
(2)违规领取误工补贴。村“两委”干部多次领取会议误工费。如2017年1月19日(周四)召开年度总结大会、2017年5月12日(周五)召开换届选举大会、2018年4月25日(周三)召开股东表决大会,村“两委”干部均违规领取误工补贴。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
切实遵守《中共佛山市禅城区委办公室印发
(3)存在违规使用现金支付情况。村委会2016年1月第9号等5个凭证及经联社2016年2月第4号等2个凭证均为单项款项在5000元以上使用现金支付,不符合街道对农村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
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和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和会计制度规定,加强村的现金使用和管理,扶西从2018年3月起,所有大额支付均已采用银行转账或转账支票方式支付。
(4)没有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落实村务公开。村内党务村务公开栏有的无张贴内容,有的张贴随意易脱落,有的被停放车辆遮挡。本村的财务情况没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及时更新。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
严格落实上级对“村务、党务、财务、事务”的有关要求,村总支部加强村务公开监督工作,村委会要严格落实村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对村民主决策程序执行情况和监督程序规范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检查,及时查漏补缺,专人定期排查宣传栏张贴内容及更新资料。
三、立足长远长效,巩固提高整改成果
通过对巡察组巡察出的问题进行整改,使我们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扶西村总支部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长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各项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57-82836763(工作时间);电子邮箱:fuxi@chancheng.gov.cn;邮政信箱:佛山市禅城区货站路16号扶西村委会二楼(信封上注明“对中共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扶西村党组织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邮政编码:528000。
中共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扶西村总支部委员会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