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县2017年乡村绿化美化工程省级示范点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南澳县林业局的委托,对南澳县2017年乡村绿化美化工程省级示范点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KST17-A049
二、采购项目名称:南澳县2017年乡村绿化美化工程省级示范点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元):本项目预算人民币574818.00元。
四、项目内容:南澳县2017年乡村绿化美化工程省级示范点建设项目,具体详见汕头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出具的作业设计;
五、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植树绿化造林工程实际经验(投标时需提供经验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具备有关部门核发的营造林施工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4.投标人须有足够符合该项目设计要求的品种和规格质量的苗木,并须持有《苗木检疫合格证书》、《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及苗圃场经营场地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装订在正本中,副本正本的复印件);
七、获取磋商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校验,资料不齐不予受理);
1.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具有有关部门核发的营造林施工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具有《苗木检疫合格证书》、《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及苗圃场经营场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8.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4月13日至2017年4月19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4月24日上午10时0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磋商响应文件)。
十、提交磋商文件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十一、磋商时间:2017年4月24日上午10时00分。
十二、磋商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十三、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7年4月12日至2017年4月14日止。
十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南澳县林业局
联系人:章先生 联系电话:0754-86816297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传真:0754-87123068 邮编:515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发布人: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4月12日
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