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国土告字201606号汕头市澄海区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汕头市澄海区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澄国土告字[2016]06号
经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批准,汕头市澄海区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440****11019GB80015 | 宗地面积: | 7148.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澄海区莱芜岛环岛南路北侧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1并且小于或等于1.6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
绿化率(%): |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 | 住宅用地 | |
投资强度: |
| 保证金: | 1766.395万元 | 估价报告 备案号: | 4408016BA0094/ 4406916BA0047 | |
起始价: | 1766.395万元 | 加价幅度: | 18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6年8月12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6年8月25日16时30分 | |||
备注: | 1、本次挂牌出让采用网上挂牌出让方式。 2、绿地率≥30%,绿化景观应单独进行设计。 3、建筑限高:拟建建筑物的主体结构控制在20米以下。 4、地面以上计容建筑总面积不大于11437.6平方米,且不小于7863.35平方米。 5、其它规划条件按《关于澄海区莱芜岛环岛南路北侧拟出让土地规划设计条件的复函》执行。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
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或个人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7月23日至2016年8月24日到汕头市澄海区国土资源局网站(http://www.stchgt.gov.cn)进入汕头市澄海区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浏览、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8月12日至2016年8月24日到汕头市澄海区国土资源局网站(http://www.stchgt.gov.cn)进入汕头市澄海区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向我局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24日16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6年8月24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汕头市澄海区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本地块挂牌时间为:2016年8月12日08时00分至2016年8月25日16时3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采用网上挂牌出让,若转入现场竞价,采用网上限时竞价方式。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站http://www.landchina.com》、《广东省土地市场网站http://www.landgd.com》、《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tggzy.gov.cn》、《澄海区国土资源局网站http://www.stchgt.gov.cn》进行公告。
(三)竞买申请人必须先向广东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受理点地址:汕头市碧霞庄南区15栋201室,联系电话:0754-88860029、 88860039,联系人:陈***)申请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安全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提交竞买申请等操作,竞买申请人若因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自行泄露密码等原因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自行承担。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竞买保证金缴交方式详见《汕头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使用权与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和汕头市澄海区国土资源局网站上的《竞买保证金缴交指南》。
(五)竞买申请人应一次性缴交竞买保证金,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可抵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其他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由出让人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六)竞得人对挂牌出让地块的建设,除符合拟出让宗地的规划设计条件外,必须符合澄海区规划设计其他要求,规划方案需报经区规划部门批准后实施。
(七)成交价款支付规定
1、挂牌出让地块的成交价款以现款或转账缴交,竞得人不得以其它有关被欠债权相抵扣;
2、挂牌出让地块的成交价款,竞得人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期限内全部缴清地价款。逾期不付清成交款者,保证金不予退回。
(八)竞得人应当自土地移交使用之日起1年内完成工程报建手续并动工建设,主体工程建筑应在动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超过期限未动工建设并造成闲置的,按土地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德政路德胜园6幢二楼
联系人:林先生、吴***
联系电话:0754-85738751
开户单位:汕头市澄海区土地交易所
开户行:请在汕头市澄海区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上获取
帐 号:请在汕头市澄海区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上获取
汕头市澄海区国土资源局
201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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