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畅通举报渠道预防节日腐败
中秋、国庆临近,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反弹,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严格执行禁止收送“红包”纪律规定的通知》,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要求和省委工作部署,坚决制止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收送“红包”歪风。近日,记者采访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邢太安,请他就市民群众关心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收送“红包”问题应如何界定、如何举报、如何预防和惩处等问题进行解读。
记者:书记您好,首先请您介绍一下,什么是“红包”问题?中央和省委、市委为什么要三令五申严禁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收送“红包”的纪律规定?
邢太安:“红包”问题是指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廉洁从政规定,接受或赠送现金、电子红包、有价证券和会员卡、商业预付卡等支付凭证的行为。收送“红包”,腐蚀干部队伍、败坏社会风气、损害党群关系、破坏公平正义,动摇立党之本和执政之基,干部群众对收送“红包”问题反映强烈。中央和省委、市委对严禁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收送“红包”一向规定明确、态度坚决,旗帜鲜明地予以打击。
记者: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严格执行禁止收送“红包”纪律规定的通知》,您认为有关部门应该如何落实好治理收送“红包”问题的责任?
邢太安: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务实节俭过节的各项要求,坚决执行关于严禁收受和赠送“红包”的纪律规定,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的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下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处理收送“红包”问题的监督检查,对收送“红包”问题治理不力,或对收送“红包”线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处理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记者:对于有效预防和发现“红包”问题,我们有什么针对性的办法和措施?
邢太安:首先,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种传播媒介和干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禁止收送“红包”的纪律规定,特别是要坚持抓好重大节日和重点时段对领导干部的廉政提醒,增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抵制收送“红包”歪风的自觉性。
其次,要积极构建有效发现“红包”问题的工作机制。财政、审计、税务、商务等部门要建立联合检查制度,将查处收送“红包”问题与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结合起来,加强对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重大节日前后财务开支和现金使用情况的监控,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和“三公”经费管理,彻底清理“小金库”,从源头上切断“红包”问题产生的资金来源。
第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坚持暗访、曝光、查处、追责“四管齐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加强中秋、国庆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行为的监督执纪问责。要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和舆论监督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方式,鼓励群众通过来信来访、举报电话、互联网举报平台等举报收送“红包”问题,对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记者:此次治理收送“红包”问题,对于领导干部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
邢太安: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决执行《廉政准则》和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不以任何名义收送“红包”,不得默许、授意、纵容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送“红包”。领导干部要对拒收拒送“红包”作出承诺,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带头依法办事、厉行节约、文明过节,切实改进作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记者:在日常生活中,个别领导干部可能会面临无法拒收“红包”的情况,对此该如何处理?
邢太安:按照规定,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对以各种理由赠送的“红包”,都应坚决拒收,当场退回。对因各种原因确实无法当场退回的“红包”,应在1个月内全额上交纪检监察机关或存入廉政账户。需要提醒的是,对于未按规定上交或存入廉政账户,以及在收送“红包”一方接受调查后才上交或存入廉政账户的,一律按违纪论处。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把“红包”存入廉政账户该如何操作?
邢太安:根据省的规定,省和各地级以上市纪检监察机关统一设立廉政账户。我市廉政账户的名称是:汕头市廉政账户;账号:35581,取谐音“送我我不要”的意思;开户行是:建行汕头分行建营支行(汕头市长平路15号)。具体操作步骤为:到我市范围内各建行营业部柜台,按照上述账户、账号、开户行填写存款凭证,将“红包”款项存入,领取银行开具的存款凭条并妥善保存。存款凭条可作为上交“红包”款项的有效证明。
记者:对于违反纪律规定、顶风收送“红包”月饼节礼的领导干部将有哪些惩处措施?
邢太安:市纪委将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违规收送“红包”月饼节礼等行为。尤其是对于“红包”问题,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先予免职,再根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理:一是用公款赠送“红包”;二是收受管理或服务对象的“红包”;三是授意或委托特定关系人收送“红包”;四是多次收送“红包”。对用公款送“红包”的,除给予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外,还要责令其赔付无法追回的“红包”款项,并将严肃追究党政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的责任。收送双方均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要同时作出处理。
市纪委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市民群众通过拨打举报电话、发送电子邮件、来信来访等方式,实名举报“红包”问题。市纪委的举报电话是:12388;举报信箱:市纪委信访室(举报中心);举报邮箱:shantou@gdxf.gd.gov.cn。我们对举报问题将认真组织核查,同时会严格做好举报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记者 李扬、陈若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