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龙岗)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招标项目公告招标文件编号2019040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龙岗)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招标项目,采用院内公开采购招标的方式,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人民币) |
1 |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招标项目 | 批 | 1年 | 五万元/年 |
二、招标项目具体要求
1、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根据医院需要提供口头或书面法律意见;
2、审查、修改或起草医院因经营需要拟订的协议、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书;
3、审查内部管理制度,岗位及工作细则及相关的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等,就内部经营管理提供法律意见、防范相关法律风险。
4、在日常经营中的医患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有关事项,出具律师函、法律声明等,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5、不定期提供最新法律动向及有关案例,供医院参考;
6、提供不定时***法律咨询服务(每月不低于一次);
7、协助处理医院与第三人发生的医疗纠纷或其它重大争议、问题;
8、根据医院要求,每年提供一次普法培训讲座;
9、参与并协助医院同政府相关部门、商业合作伙伴的谈判和沟通;
10、代理甲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事务,如商标、专利的申请及维权;
11、代表医院参与协商、调解、申诉、仲裁或诉讼。
12、其它经双方确认的重大专项法律服务。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律师事务所,且成立时间不少于10年,具备相关司法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年检合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管理人员,注册律师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资格证,专职律师不少于100人;
3、投标人指派的顾问律师须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并且有为医疗机构提供常年法律顾问的经验,能胜任医院行政事务、经济活动、医疗纠纷处置、人事劳动争议等日常法律事务的处理;
4、投标人具有良好行业信誉和履行合同资格和能力,在深圳市有常驻机构及办公场所,且与各级相关政府、司法机关、仲裁机构、鉴定机构建立了良好关系;
5、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执业行为;
6、本项目不许分包和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资单位质证明材料: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及副本复印件(需包含律所信息页、最新一期年审信息页)、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负责人资格证明或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
3、指派的法律顾问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4、近三年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相关证明;
6、投标资格要求中的所需证明材料及投标认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加盖公章)
注意: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龙岗)有权对投标单位本项目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龙岗)医院招标活动的风险。(如签订合同后发现虚假资料被查实的,采购单位仍也有权废除中标单位中标资格)。
四、公示时间:2019年4月8日9:00起至4月12日17:00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2019年4月12日17:00前到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龙岗)办公室报名(需携带以上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材料检查合格并登记后,标书发至投标人邮箱。
六、递交标书截至时间:本项目实行院内公开投标,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9年4月17日下午16:00前递交到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龙岗)办公室。(北京时间,逾期不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视为非实质响应,恕不接受)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在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龙岗)阳光采购室公开开标。
八、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现场将根据评审结果评选出最高分值的作为年度预选中标服务商。
九、开标和结果公示:评标小组评审后进行结果公示。
重要提示:有关本次招标事宜,投标在单位招标期间关注区卫健局网站或电话的形式进行查询。投标单位因疏忽,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十、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龙岗)
咨询电话: 28338833转院办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龙岗区卫健局网站
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龙岗)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