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启动
记者从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获悉,为全面提高全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巩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成果,市交管局决定自2018年2月22日起至5月31日,在全市范围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春季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
此次“大整治”行动以创建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为目标,全警动员、创新机制、严管秩序、预防事故,进一步全面改善省会道路交通环境,并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一)文明守法意识全面提升。车辆和行人通行有序,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参与者交通出行守法意识、规则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明显增强,主干路机动车交通守法率达到95%以上,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守法率达到90%以上。
(二)道路通行更加有序顺畅。交通组织精细科学,道路资源和通行权分配合理,持续优化交通管理设施,推进交通组织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智能化。
(三)道路交通出行更加安全。交通事故研判、预防、应急处置等能力不断提升。酒驾、超速、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大幅下降。
(四)城市停车管理策略更加合理。充分调动社会力量、警力资源和科技力量,实现停车社会共治。推动停车需求与供给的平衡,形成配建停车为主导、公共停车为辅助、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停车格局。
此次“大整治”行动的重点为:
(一)非机动车整治。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越线停车、快车道行驶、高架桥上通行等违法行为;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老年代步车违规驶入二环以内及二三环之间主干道路延伸线区域内;(二)行人整治。乱穿马路、随意翻越隔离护栏、违反交通信号通行、不走人行横道等违法行为;(三)机动车整治。乱停乱放(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路段停车、不入位停车、占压盲道、不按箭头指示方向停车、占用机动车道及专用车道停车)、随意掉头、酒驾、醉驾、毒驾、涉牌涉证、报废车上路、限行车辆不按规定时间、路线通行以及影响道路通行畅通与安全的其它交通违法行为。
(四)重点车辆整治。全面整治黄牌大货车,国省道路大货车野蛮驾驶,农村地区接送学生车辆超员、非客运车违法载人等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五)校园、医院、商圈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完善学校、医院、商圈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车辆减速设施,及时疏导交通拥堵,满足群众停车需求,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此次行动将组织全警上路,特别是集中优势警力,加大重点路口、城市区出入口和交通堵点、乱点的巡逻管控,加强高峰时段的秩序维护,提高路面民警辅警的见警率、管事率、纠违率。行动中将常态开展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整治。针对非机动车及行人闯红灯、走机动车道、随意穿越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要求各大队强化市区重点路口的常态化整治力度,坚持“以学促管”、“学罚结合”,在处罚的同时,通过观看宣教视频、抄写法规,参加劝导服务、体验执勤等方式,提高当事人遵法守法意识。
此次“大整治”行动中,省会交警将紧紧围绕“以科技为支撑、以大数据为基础、情报指导警务”的总体思路,强化“情指勤”一体化勤务模式,充分整合数据资源,深入挖掘数据,实现精准、快速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