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宝城更函2017165号关于深圳市宝安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72157号答复的函
谢伟、管立娜代表:
您二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企业优秀人才子女入读公办学校难的建议》(第20172157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您二位代表提出的结合城市更新工作在大型工业园区周边配套建设一些公办学校的建议非常好,对于进一步改进我区城市更新工作,促进产城融合具有积极意义。
二、我区高度重视学校等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在城市更新方面,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出台《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暂行办法》及12个配套文件,构建包含公共资源和民生发展专业委员会的 “1+1+6”宝安区城市更新工作组织体系。根据职责分工,公共资源和民生发展专业委员会负责统筹包括教育设施在内的公共配套设施规划及建设。
(二)加强规划领控,通过开展更新战略规划研究、片区规划研究等规划工作,在规划中落实包括学校在内的公共配套设施,补齐公共设施短板,完善城市功能。
(三)在推进城市更新项目过程中,严格依据法定图则、《深标》和相关部门的要求,大力推进学校等公共配套设施的配建。据统计,我区已完成专项规划审批的更新项目中,已规划配建了4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高中、1所初中、9所小学以及34所幼儿园,一定程度上缓解教育学位供给不足难题。
三、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综合利用政策、规划等手段,在具体更新工作中高标准、高质量配备学校等公配设施。
再次感谢您二位对我区城市更新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并欢迎您二位继续对我区城市更新工作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专此答复。
联系人:张亚
联系电话:29996669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局
2017年0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