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近期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做好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根据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深圳市《关于严厉惩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若干措施》(深建规[2017]11号),结合《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立即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2018年3月以来,福田区住建局重拳出击,严查严处,对4个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4个扬尘治理不达标的项目发出黄色警示12份,其中对施工企业发出黄色警示6份,对施工、监理单位相关责任人发出黄色警示6份。现对处罚情况通报如下:
一、深圳“博今商务广场”建设工程
该项目塔吊***钢梁系统主次梁严重错位,在未组织专家论证的情况下擅自将主次梁改用焊接方式连接,与塔吊使用说明中螺栓连接要求不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整治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综合采取责令整改、责令停工、省动态信用扣分、行政处罚、红黄色警示等执法措施”的规定,对该项目经理予以黄色警示二个月,对该项目总监予以黄色警示二个月的处罚。
二、深圳市公安局监管病区改造工程
该工程在2018年3月18日下午5点30分发生火灾,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一定的社会负面影响,该项目同时存在施工现场住人、安全防护不到位、安全管理严重缺失(无应急预案,无消防小组机构,安全检查流于形式)等问题。根据《关于严厉惩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若干措施(试行)》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被认定为履职不到位,违反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有关管理程序或存在重大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改,并按规定给予黄色警示”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施工单位深圳市建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予以黄色警示三个月,对项目经理予以黄色警示三个月的处罚。
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园项目工程
首次抽查的四台大型起重设备有三台不合格,责令该项目局部停工整改,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后,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另外两副爬架的检测结果仍不合格。根据《关于严厉惩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若干措施(试行)》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被认定为履职不到位,违反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有关管理程序或存在重大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改,并按规定给予黄色警示”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项目经理黄色警示二个月处罚。
四、辉煌时代大厦项目
该工程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未满足裸土100%覆盖,出入口未100%安装TSP在线监测设备。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立即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整治的通知》中“首次检查有两项检查内容不达标的,责令限期整改,并按规定给予黄色警示”的规定,对该项目施工单位中建二局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予以黄色警示一个月。
五、皇庭国际公馆建设项目
在未进行复工检查的情况下擅自开工,且检查时项目经理及监理总监均不在岗,施工作业区无任何消防设施,临时用电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要求,电焊工无操作证且未办理动火证审批,桩机作业人员无作业证,桩口未及时封闭,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堆放凌乱,部分资料未审批盖章。执法检查过程中出现项目人员分头向福田区住建局安全监管站三名监督员送红包的行为,被监督员当场拒收。根据《关于严厉惩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若干措施(试行)》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被认定为履职不到位,违反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有关管理程序或存在重大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改,并按规定给予黄色警示”的有关规定,对皇庭国际公馆项目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予以黄牌警示二个月,该项目项目经理予以黄色警示二个月、项目总监予以黄色警示二个月的处罚。
六、国际展览中心城市更新单元基坑支护、土石方工程
已经安装的自动冲洗设备没有正常使用、大门口TSP环境监测仪未投入使用、施工现场部分裸露尘土没有按照规定覆盖、行车通道泥土没有及时清理、雾炮机配备数量不足。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立即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整治的通知》中“对扬尘防治措施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停工整治,并予以黄色警示”的规定,对该项目施工单位深圳市基础工程有限公司黄色警示一个月。
七、深圳国际交流学校建设项目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
大门口安装的自动洗车装置无法正常使用、未安装TSP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裸土未覆盖、雾炮机闲置未启用。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立即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整治的通知》中“对扬尘防治措施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停工整治,并予以黄色警示”的规定,对该项目施工单位中建二局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予以黄色警示一个月。
八、安托山片区法定图则13-01地块项目土石方及基坑支护工程
裸露土及易起尘物料未做到100%覆盖,易起尘作业面未做到100%湿法实施,雾炮机数量不足,施工现场部分汽车吊安全装置不合格,汽车吊司机证件不全,电焊工无安全技术交底。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立即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整治的通知》中“对扬尘防治措施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停工整治,并予以黄色警示”的规定,对该项目施工单位深圳市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予以黄色警示一个月。
请各项目施工、监理及建设单位引以为戒,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切实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
特此通报。
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