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关于宝安区沙井街道沙井商业中心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草案)的公示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井商业中心城市更新单元原属于“宝安、龙岗两区自行开展的新安翻身工业区等70个旧城旧村改造项目”之一,并列入了城市更新单元改造项目2010年度实施计划,该项目专项规划已于2010年5月通过建环委审批,后因02地块扩大范围被列入《2013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一批计划》。调整后的02地块更新单元规划现已经过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2013年第42次业务会议审议,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操作规则》的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地块位于城市主干道新沙路南北两侧,北临迎宾路,西临容根南路,东至春园西路;原拆除用地范围面积99296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62963平方米,本次新增拆除用地面积3522平方米,新增开发建设用地面积3284平方米后,02地块建设用地范围为14295平方米,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320平方米(原已批专项规划4955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46850平方米(原已批专项规划4685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7120平方米(原已批专项规划250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350平方米(原已批专项规划200平方米)。
二、公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地址: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一楼
2. 沙井街道办事处
地址:宝安区沙井街道新沙路、环镇路交汇处
3. 壆岗社区工作站
地址:宝安区沙井街道壆岗大道23号
4.项目现场
地址:宝安区沙井街道新沙路、永通路交汇处
(二)网上展示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
http://www.szpl.gov.cn/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http://ba.szpl.gov.cn/
三、公示时间
为期7个自然日(自2013年12月18日至2013年12月24日)。
四、意见反馈
1.对该规划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反馈,截至日期为2013年12月24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2.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3.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4.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联系人:成工
电话:0755-27812582 传真:0755-27812582 六、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专项规划(修改)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
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展,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201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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