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仲裁委努力使仲裁成为解决民商事纠纷主要方式为更多企业快速解决争端
本报讯 记者陈国超报道:过去4年中,珠海民商事纠纷仅有14.5%以仲裁结案,而同期中经济发达国家的这一比例可高达95%左右。昨天上午,在市仲裁委举行的第四届仲裁委换届选举新闻通气会上,仲裁委副主任欧涛表示,新一届的仲裁委将致力于提高民商事纠纷的仲裁比例,为更多的企业快速解决争端。
据市仲裁委统计,自2008年以来,珠海通过仲裁解决的民商事纠纷有806宗,平均年均仲裁201.5宗。而据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年工作报告,珠海法院系统同期审结的民商事案件年均为13***6件。以仲裁结案的民商事纠纷仅占总量的14.5%。
“与法院判决相比,仲裁结案不仅有同样的权威性和公正性,还有更高的效率和私密性。”欧涛说。据介绍,仲裁实行一审终裁制,未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仲裁内容不得外传,最快可以在7天内解决民商事纠纷,其仲裁结果可以直接提请法院强制执行,是公正、高效解决民商事纠纷的途径。
珠海于1999年开展仲裁事业。今天将公布市政府批准的第四届仲裁委员会全体人员名单。本届仲裁委员会共有15名成员,均为来自政府职能部门和大型国企主要领导;聘请了199名仲裁员,比上届的220名仲裁员人数略少。从结构上来看,上届仲裁员以律师为主,本届仲裁员大幅增加了国内外高校学者和珠海市检察院、司法局、工商局等各相关国家机关行政领导的比例,不仅可以满足国内仲裁案件的需要,还立足于解决可能发生的重大涉外民商事纠纷。
欧涛表示,仲裁委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服务商事主体为仲裁工作的出发点,优化仲裁员结构、提高仲裁效率,最终目标是与国际接轨,使仲裁成为解决民商事纠纷的主要方式。
(来源: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