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装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根据广州市政府住宅小区医疗卫生配套建设的有关规定,天河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装修工程监理及施工招标代理现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为上述工程项目提供相关服务,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天河区前进街、石牌街、棠下街、天园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装修工程监理及招标代理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天河区卫生局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0-38622769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前进街、石牌街、棠下街、天园街;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8410平方米。
五、工程概算:841万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七、招标内容: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02〕189号)、《广东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对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提供监理服务协调等相关工作;本工程的施工招标工程。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09 年2月9日上午9:30—11:30。
九、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卫生局1013室(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1号天河区政府大院2号楼1013号室)
十、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之一的监理单位:
(1)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以上资质和工程招标代理乙级以上资质。(相关要求按“建设部令第158号”文执行);
(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以上资质和工程招标代理乙级以上资质。(相关要求按“建设部令第102号”文执行);
3、项目总监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 房屋建筑工程 ,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4、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企业及拟担任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报名截止前已在广州市建委完成告知性备案(有关部门企业在广州市建委办理告知性备案情况以广州城市建设网公布为准);
5、投标人2007年1月至今在广州地区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独招标且造价在800万元以上的装修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监理业务手册及类似业绩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8、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9、本监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十一、其他说明:
1、正式投标人: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均为正式投标人;
2、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一式两份,一正一副,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
3、 投标申请人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业主有权到投标申请人所提交业绩资料的项目业主单位或交易中心等单位进行核查,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假的、虚报的,经资格预审委员会确认后,招标人将取消其在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招标单位:广州市天河区卫生局
2009年2 月 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