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国有资产调配保障中心江燕路燕岗街25号三至七楼招租公告
海珠区国有资产调配保障中心对海珠区江燕路燕岗街25号三至七楼物业采取公开竞租形式进行招租。现将招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单位:广州市海珠区国有资产调配保障中心。
二、物业权属单位:广州市海珠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该物业已授权给海珠区国有资产调配保障中心管理)。
三、招租物业名称:江燕路燕岗街25号三至七楼物业。
四、招租物业建筑面积合计:3131.5平方米。
五、物业用途:办公。
六、招租物业地址:江燕路燕岗街25号。
七、招租价格:每平方米月租金22元起。
八、租赁期限:5年。
九、招租信息发布:于2017年6 月28 日开始在海珠区公众信息网、招租方办公地址显著位置、招租物业地址显著位置张贴招租信息。(公布时间为7个日历天,含节假日)。
十、报名时间: 2017年7 月3 日— 7月4 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过期不接受报名)。
十一、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国有资产调配保障中心(海珠区宝岗大道139号金龙大厦4楼)。
十二、报名资格:
1、注册地址在广州市海珠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并在海珠区依法纳税的依法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
2、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800万(含800万);
3、报名人需缴纳竞租保证金219267元,装修改造保证金200万元。
十三、注意事项:
1、该物业不少于8元/平方米(含8元/平方米)的物业管理费由承租人承担;
2、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将该物业分租、转租;
3、承租人对该物业进行装修改造后,需提供有资质的公司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十四、报名须提交的资料(请按照以下顺序装订)
1、有效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章、核对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3、委托提交资料,须法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十五、竞租单位提交的资料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即可领取招租文件(竞租人应保证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不真实、隐瞒或虚报的,招租单位有权取消其报名及竞租资格)。
十六、竞租会
地点:宝岗大道139号金龙大厦4楼会议室
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钟先生
联系电话:020-34385513
传真:020-84397472
广州市海珠区国有资产调配保障中心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