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召开
本网讯(全媒体记者刘学文)5月9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兵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周秀华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少云、王时文、叶祥明、尹彬、黄开胜,秘书长熊新阳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余珂,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闫利国,市监委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到会作人事任免事项说明。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议程。
会议表决并通过了《鄂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建议表决稿)》。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鄂州市湖泊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2021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以及长江大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上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九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议案。相关国家工作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会议任命的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工作人员将分别由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组织宣誓。
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吴友安、江国新、祝健,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专(工)委、室有关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其他县级干部,三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