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申报2020年第一批城乡残疾人灵活就业创业补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按照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等17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残办〔2019〕74号)和宜宾市残疾人联合会宜宾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宜宾市残疾人灵活就业创业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宜市残联〔2019〕36号)精神,为进一步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鼓励、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更好地实现残疾人自身的价值,帮助残疾人与全县人民一道同步实现小康,经研究决定,结合珙县实际开展城乡残疾人灵活就业创业补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一)具有珙县户籍,持有第二代或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年龄在1660周岁,具备一定劳动能力,实现了就业创业的城乡残疾人。
(二)残疾人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的,包括从事家庭副业、家政服务、修理装配、便民理发、绿化保洁等项目。
(三)残疾人本人正在实施除国家明令禁止和限制发展以外的具体灵活就业创业项目,如种植业、养殖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业、零售业、服务业等相关项目。
(四)该项目补贴对象,不与扶持发展生产项目人员重复。
二、补贴标准
珙县2020年第一批残疾人灵活就业创业项目补贴标准为500元/人。
三、工作要求
请各乡镇结合实际,选准补贴对象,于2020年5月20日前将《珙县2020年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创业)直补项目申请审批表》(***2)和《珙县2020年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创业)直补对象汇总表》(***3)报县残联。
***:1.珙县2020年城乡残疾人灵活就业创业补贴任务表
2.珙县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创业)直补项目申请审批表
3.珙县2020年城乡残疾人灵活就业创业补贴对象汇总表
珙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