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向万余对象户发放社会救助金169亿元
12月9日,蕲春县社会救助局局长何文亮一行来到狮子镇胡冲村贫困户王某家中,为其患白血病的儿子送去15559元社会救助金。
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蕲春县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和社会救助在精准扶贫中的救助保障作用,成立社会救助兜底保障领导小组。按照按标施保、以算为主、评算结合的原则,确保符合社会救助政策条件的贫困家庭或个人全部纳入低保保障范围。为方便基层群众,该县还将城乡低保审批权委托下放到乡镇(办)人民政府,形成了审批更快捷、救助更高效、群众更满意的良性工作格局。
今年,该县将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4433元/年,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6396元/年;城市特困1066元/月,农村特困8866元/年。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5月,蕲春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分头带领3个工作组,用15天时间对全县15个乡镇办就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开展讲解培训,并会同扶贫部门,在对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全面比对的基础上,对未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近三年来退出农村低保的原保障对象、近三年申请低保未获批准的家庭进行全面排查,重新核算,重点查纠“错脱”“漏保”等问题,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据县民政部门统计,截至目前,全县共向在册社会救助对象17516户29391人累计发放社会救助资金1.69亿元。(詹建平 詹习孟 江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