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坪区采矿权出让公告
为培育和规范矿业权市场,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以及《四川省探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出让矿体的基本情况
1. 本次出让的韩家坝村砖瓦用页岩矿位于龙门镇韩家坝村四组,矿区面积0.0101平方公里,开采标高为+389~+310m,年末保有储量为83.36万吨,设计开采量为2.24万吨/年。
2.本次出让的龙门镇砖瓦用页岩矿位于龙门镇空洞山村三组,矿区面积为0.0136平方公里,开采标高为+334~+311m,年末保有储量为17.41万吨,设计开采量为2.24万吨/年。
3.本次出让的龙门镇砖瓦用页岩矿位于龙门镇谯家坟村二组,矿区面积为0.0162平方公里,开采标高为+344~+306m,年末保有储量为58.19万吨,设计开采量为2.56万吨/年。
4.本次出让的长乐镇砖瓦用页岩矿位于长乐镇苏家桥村五、九组,矿区面积为0.0181平方公里,开采标高为+330~+304m,年末保有储量为44.79万吨,设计开采量为3.8万吨/年。
二、采矿权出让及价款的确定依据
参考高府议【2016】8号,结合我区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确定高坪区龙门镇韩家坝村四组、空洞山村三组等四宗砖瓦用页岩采矿权价款如下:
1.龙门镇韩家坝村四组砖瓦用页岩矿年末保有储量为83.36万吨,本次出让333资源量为2万吨,采矿权出让期限为2年,采矿权价款确定为2.67万元/年。
2. 龙门镇空洞山村三组砖瓦用页岩矿年末保有储量为17.41万吨,本次出让333资源量为1.5万吨,采矿权出让期限为2年,采矿权价款确定为2万元/年。
3. 龙门镇谯家坟村二组砖瓦用页岩矿年末保有储量为58.19万吨,本次出让333资源量为2万吨,采矿权出让期限为2年,采矿权价款确定为2.67万元/年。
4. 长乐镇苏家桥村五、九组砖瓦用页岩矿年末保有储量为44.79万吨,本次出让333资源量为2万吨,采矿权出让期限为2年,采矿权价款确定为2万元/年。
矿挂出让明细详见(高坪区龙门镇韩家坝村四组、空洞山村三组等四宗砖瓦用页岩矿挂牌出让方案明细表)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一)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最低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均可报名,参加采矿权竞买。
(二)申请参加竞买的企、事业法人单位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委托办理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南充市国土资源局高坪分局交易中心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办理手续后取得该宗采矿权竞买人资格。
(三)采矿权竞买申请人和交易保证金交款人须是同一法人单位。
四、采矿权出让方式、地点和受让人确定标准
挂牌方式:根据区政府议事纪要《区五届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纪要》(高府议【2016】8号)确定采矿权价款,采取行政审批(挂牌出让)方式出让;若有两家及两家以上企业报名,将采取现场竞价的方式,价高者得。
挂牌地点:南充市国土资源局高坪分局交易中心。
受让人确定标准:根据《四川省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严格遵循出让程序,确认受让人。
五、采矿权出让期限及付款方式
1.采矿权出让期限为2年。
2.采矿权价款按合同规定全部一次缴清。
六、受让人未按规定期限付清采矿权价款和有关规费的,采矿权出让合同自然解除,并没收保证金
七、其他有关事项
1.出让协议签定后,受让人按相关规定到我局办理采矿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
2.受让人应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组织采矿,切实做到消除安全隐患、改善矿区生态环境。
3.采矿权人未按规定履行义务、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我局可提前收回采矿权。
4.采矿权价款按规定收取,专户储存。
5.本次出让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利用职权徇私舞弊或玩忽职守,否则根据情况追究当事人责任。
(备注:此公告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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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报送高坪区龙门镇韩家坝村四组、空洞山村三组等四宗砖瓦用页岩矿挂牌出让方案明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