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11月5日受理并拟对清溪河富余污水应急预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1年11月8日我局受理清溪河富余污水应急预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同时,经审议,我局拟对清溪河富余污水应急预处理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8日-2021年11月12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7-3334506
通讯地址:南充市高坪区鹤鸣东路95号 南充市高坪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清溪河富余污水应急预处理项目 |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清溪街道江东中路四段 | 南充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锦绣中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约4200m2,目前采用主要采用“超磁分离物化预处理”工艺,出水水质仅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B标准;环评要求对其处理工艺进行整改,厂内南部有足够空地完成工艺整改,不新增用地;整改后采用“超磁分离物化预处理+高速过滤器+反硝化脱氮生物滤池+硝化脱氮生物滤池(A+O)生化”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20000m3/d,出水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尾水排放至嘉陵江。 | 1、废水:生产生活废水收集后经本项目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 2、大气:产臭池体密闭、建构筑物封闭,厂界及开放池体四周设雾化喷淋装置(生物除臭剂)。 3、固废:污泥干化后车辆运输至南充市主城区污泥处置中心;栅渣暂存于固废间,定期委托专业第三方服务公司清掏、运输、处置;废包装材料暂存于固废间,定期交由废品收购站回收或供货厂家回收;生活垃圾采用垃圾箱收集,交市政环卫部门每天清运;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具备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4、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风机出风口消声,并通过室内墙体隔声、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低噪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