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20200310)
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按照隆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从2022年3月10日开始,市委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将分别对有关单位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及时间
由市委第一巡察组负责对隆昌市金鹅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展巡察;市委第二巡察组负责对隆昌市石碾镇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展巡察,并延伸巡察石碾镇所辖的5个重点村(社区);市委第三巡察组负责对隆昌市普润镇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展巡察。巡察时间为2022年3月10日至2022年4月15日,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延长。
二、巡察内容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和巡视巡察相关制度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巡察受理范围外的信访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干部群众如有举报和反映问题的,可通过电话、意见箱或邮箱等渠道与巡察组联系。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线上举报二维码等,接待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具体如下:
(一)第一巡察组
1.意见箱设置地点:(1)隆昌市古湖街道滨江路二段66号附1号;(2)隆昌市金鹅街道隆泸大道322号(金鹅街道办事处大门右侧)。
2.举报电话:181****5152;受理时间:巡察期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3.电子邮箱:lcdyxcz1@163.com。
4.通信地址:隆昌市古湖街道滨江路二段66号附1号2楼隆昌市委第一巡察组。(邮政编码:***2150)
(二)第二巡察组
1.意见箱设置地点:(1)隆昌市古湖街道滨江路二段66号附1号;(2)隆昌市石碾镇石碾山社区夏布街32号(石碾镇便民服务中心大门旁);(3)隆昌市石碾镇渔箭社区渔箭街27号(石碾镇渔箭便民服务站)。
2.举报电话:181****3905;受理时间:巡察期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3.电子邮箱:lcxdierxcz@163.com。
4.通信地址:隆昌市古湖街道滨江路二段66号附1号2楼隆昌市委第二巡察组。(邮政编码:***2150)
(三)第三巡察组
1.意见箱设置地点:(1)隆昌市古湖街道滨江路二段66号附1号;(2)隆昌市普润镇便民服务中心;(3)隆昌市普润镇周兴社区川北路16号(周兴便民服务站)。
2.举报电话:181****8097;受理时间:巡察期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3.电子邮箱:lcxcbdsxcz@163.com。
4.通信地址:隆昌市古湖街道滨江路二段66号附1号2楼隆昌市委第三巡察组。(邮政编码:***2150)
(四)线上举报
扫描“隆昌巡察”二维码,点击“在线举报”进入举报页面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确需当面向市委各巡察组反映的,可于巡察期间每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到巡察组临时办公点(第一巡察组:隆昌市金鹅街道办事处左侧办公楼5楼;第二巡察组:隆昌市石碾镇人民政府办公楼3楼;第三巡察组:隆昌市普润镇人民政府内(原便民服务中心)信访接待点登记预约。
特此公告。
中共隆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
李正会
隆昌市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