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规划管理局打好幸福美丽新村规划全覆盖
2015年7月3日上午,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推进工作会议精神,市城乡规划管理局组织各县(区)、园区规划局召开了“幸福美丽新村规划编制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全市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推进工作会议精神,参会人员进行了讨论发言,局长李斌和遂宁市规划高级主管金欣分别对幸福美丽新村规划编制工作做了部署和强调。
规划高级主管金欣要求各级规划部门要分别落实以下四类规划的编制任务。一是编制《遂宁市幸福美丽新村总体规划》,完善遂宁市乡村农房建设图集。牵头责任部门是市规划局,各县(区)、各园区规划管理部门配合。时限要求为10月底前完成。二是编制县域乡村建设规划,修编完善县域新村建设总体规划。牵头责任部门是各县(区)规划部门。时限要求为10月底前完成。三是修编完善乡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牵头部门是各县(区)规划部门,各乡镇政府为责任部门。完成时限要求10月底。四是以各行政村为单位,编制幸福美丽村庄规划,做到村村有规划。牵头部门是各县(区)、各园区规划部门,各乡镇政府为具体责任部门。时限要求为12月底前完成。
局长李斌对幸福美丽新村规划编制作了重点强调,一是各县(区)规划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主动作为。要主动与县(区)政府衔接,高效组织,要与住建、国土、农办等相关部门对接,分片负责。规划人员要与镇、村干部、村民代表、本土专家一道组成规划编制工作专班,一个专班负责一个乡镇。市县规划部门要加强沟通、协同推行,市县镇村多方协同,形成合力,形成联动机制,共同打好幸福美丽新村全域规划的攻坚战,确保村村有规划。二是关于规划编制工作经费,应由县(区)政府自行解决,市财政将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具体是否补助、如何补助,以市财政局相关经费补助正式文件为准。三是强化乡村规划管控。在强化规划编制的同时,更要注重乡村规划的实施。各县(区)规划部门要结合城乡规划管控体系改革2015年工作要点,进一步完善镇村规划管控机制,健全完善村镇规划管理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用好乡村规划师,完善乡村建设监管机制,依法将农房建设纳入规划审批、监管范畴。严格幸福美丽新村建设项目选址、规划许可、方案审查把关、确保规划和建设不走样。建立乡、镇规划建设监督检查职责,建立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对违规建设的巡查发现机制,制定村镇违规建设举报奖励办法。真正让城乡规划监管实现城乡空间全覆盖,真正把农村规划管起来、见成效。四是市规划局将配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目标绩效督查室、市农办对各县(区)幸福美丽新村规划编制、乡村建设规划监管等工作实行每月督查通报制度,对不作为,乱作为的将严格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