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四项举措推进科技体制改革
2017年以来,市科技局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有关要求,聚焦“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建立科学完善的科技政策体系”重点改革事项,积极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配套政策及实施细则,改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推进科技创新平台管理改革。市政府制定实施了《东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产权分割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极大激发了社会资本投资兴办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积极性,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及其运营单位规范、健康发展。制定出台了《东营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引导我市骨干企业建设自有创新平台。2017年,新增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3家、省级众创空间8家,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家,院士工作站7家,市级重点实验室46家,构建起了较为完善的科技创新平台体系。
二是深化科技金融结合。会同市财政局印发实施《东营市科技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市财政设立2000万元的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引导基金和500万元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杠杆效应,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市科技型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先后与建设银行东营分行、东营农商银行签署业务合作协议,完成对23家企业的银行信贷尽职调查,帮助3家企业协调落实银行贷款700万元,向建行省分行上报5家企业贷款需求1000万元。
三是推进科技成果评价改革。市府办印发《东营市科学技术成果评价暂行办法》,制定出台了《实施细则(试行)》。今年以来,我市2家单位通过2017年山东省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备案复核,培育科技成果评价机构7家,初步建立了社会化、专业化、标准化评价工作体制。
四是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起草了《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在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支持科技人员及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完善区域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优化科技成果转化环境提出了一系列高含金量的措施。目前,正在征求各方意见,近期将正式印发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