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传销披上华丽外衣
网络世界丰富多彩,已经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成为网民。一些传销组织看中网络的种种优势,借助网络为传销活动披上形形色色的外衣,以逃避监管部门的打击。针对近年来传销活动出现的这种新情况,山东省济南市工商局采取有力举措,对网络传销活动进行严密监控,并发布警示提醒公众,仔细甄别网上产品交易活动,避免误入传销陷阱。
济南市民张先生在一家公司的网站上准备购买一款保健用品时发现,这家公司的运作模式规定,购买其产品首先需要成为公司会员,程序是先经他人介绍推荐、填写相关表格,然后通过公司中心店或服务站的负责人向公司指定账户汇入购买商品的款项,在公司相关网站注册后即成为公司会员。
该公司还规定,消费者成为会员后,即可获得介绍推荐他人加入的资格,可以将自己直接或间接介绍推荐的参与会员列入下属的一、二级工作单位,并可根据其直接或间接介绍推荐参与会员的人数和销售业绩,获得公司金额不等的“增员、销售、绩效、育成”以及“车分红、房分红”等现金奖励。
从这些字面上,张先生感觉这种运作模式类似于“拉人头”和“金字塔”式的传销活动,于是向济南市工商机关举报。随即,济南市工商机关对这家公司展开调查。执法人员经过暗访摸底了解到,在济南地区欲成为该公司会员的人,须在介绍推荐人的带领下,到济南市市民王某处了解所谓的“会员基本法”的运作模式和奖励制度,并在其指导下填写包含拟加入人员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银行账户、隶属中心店、中心店负责人、推荐介绍人(增员人)、工作组分组情况等信息的《加盟商登记表》,再向指定账户汇入1500元购货款,领取相关产品。随后由王某通过网络,使用特定的网上密码,在线对新加入会员进行注册,登记用户名和两级登录密码。会员注册手续完成后,新会员便可操作本人下属团队的人员排布,全面了解团队销售进度、销售业绩、个人业绩、所获奖励明细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