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县民宗局四项措施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是中央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一项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和有效途径。近年来,江口县民宗局立足工作实际,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发展主题,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工作成效明显。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以机制建设为抓手,推进创建活动制度化、常态化。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全体干部职工为成员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规划和总体方案,推进日常创建工作,并定期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做到创建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二是贯彻落实政策。二是注重学习教育。局党组书记带头学习民族理论和政策,把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学习内容,定期专题研究民族团结创建工作。2019年以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专题学习达15余次、专题会议研究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6次,干部职工先后集中学习培训达20余批次。全体干部职工努力维护全县民族团结,在实际工作中践行守护民族团结生命线政治责任。二是经费投入到位。按照相关要求,除把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办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专款专用外,还主动压减行政开支,把更多的经费用于创建工作。2018年以来,共投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费300余万元。
坚持党建引领,彰显创建成效。局党组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充分发挥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与抓基层党建工作紧密结合。积极探索“党建+城市社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模式,创新推进全县民族团结工作。完善城市社区民族工作服务管理机制,重点打造梵瑞社区城市民族工作示范社区,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各民族群众市民化,实现“搬迁群众一家亲”。通过搭建创建平台,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铸牢了江口城市社区及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各族群众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
整合优势资源,促进文化传承。积极配合县委、政府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决策部署,协助县委、政府相继建成梵净山寨沙侗寨、太平云舍土家民俗文化村寨等5个国家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积极组织国家和省级非遗项目申报,先后成功申报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名单7个、列入贵州省500个民族特色村寨5个,列入省级以族别命名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18个;2018年以来,大力挖掘民族优秀文化,组织开展江口傩文化演出、大山林苗寨“过苗年、感党恩”等民族文化大型活动10余次,有效促进了江口非遗的保护和传承。
坚持正面引导,引领时代风尚。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八进”活动,坚持讲好江口故事、传播好江口声音。在帮扶村及少数民族聚居村寨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活动,与少数民族群众共同分享“一起走过”“一起生活过”“一起感受过”等现实经历,有效形成了形成少数民族群众人人讲团结、处处抓团结的良好氛围。各民族群众水乳交融、唇齿相依、荣辱与共的观念和“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不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