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投诉办理表(第七批)(2018年11月18日)
信访投诉办理表(第七批) | ||||||||
(2018年11月18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区、县)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1 | D5200***********0*** | 市场管理的工作人员在民主路小十字农贸市场外面通道处搭建建筑,出租给商户做餐饮,有油烟、煤烟污染。 | 碧江区 | 大气 | 办理时间:2018年11月11日由市中街道牵头,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城管分局配合调查处理。现场情况:1.反应占用消防通道搭建简易棚实为流动摊贩自行使用的大型雨伞,一家是炸油粑粑的流动摊点、一家是炒盒饭的流动摊点;2.有一家做卷粉商户在门面内使用燃煤,有煤烟直排现象。核实举报信息:信访人反映“有油烟、煤烟污染”属实。 | 是 | 处理措施:1.现场要求两家流动摊点商户立即整改(搬离),11月12日,两个流动摊点已搬离原处,不再占用消防通道;2.对使用燃煤的工具已现场进行收缴,责令商户改用环保燃具。11月11日,区城管分局对老偏卷粉商户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铜城执碧改字﹝2018﹞012号),责令其停止使用燃煤作业。3.11月12日,该商户已经停业。 | 无 |
2 | D5200***********029 | 1、老林业局玉林兴苑小区进小区门口处生活垃圾乱放,污水横流,臭气难闻。2、玉林兴苑小区A栋和B栋居民楼的一楼有一家网吧和3楼有两家KTV非法营业,噪音扰民;无消防设施,多有偷盗现象。3、玉林兴苑小区的房地产开发商规划不合理,住户多车位少,消防通道和部分绿化区被住户用作停车位。 | 德江县 | 土壤,大气,噪音 | 办理时间:2018年11月11日,由青龙街道办事处牵头,县环保局、县文广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消防大队配合组成联合调查组,前往现场开展调查。现场情况:1.玉林兴苑小区共有508户业主,每天可产生1.5吨生活垃圾,现垃圾处理方式为德江县城市管理局放置长安勾臂斗垃圾箱轮换清运。因为长安勾臂斗垃圾箱无法加盖,其底部已有部分腐蚀破损,裸露放置,存在垃圾臭味难闻,污水从长安勾臂斗垃圾箱渗漏现象。2.玉林兴苑小区A栋和B栋居民楼有两家网吧(德江县好时代网吧和德江县英雄网咖)和三家KTV(德江县好声音娱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德江县富洛克娱乐会所和金鼎娱乐会所)。其中两家网吧和金鼎娱乐会所是合法经营,德江县好声音娱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德江县富洛克娱乐会所涉嫌非法经营。经过询问两家KTV现场负责人和对两家KTV楼上(4、5、6楼)的5户居民进行走访调查得知,确实存在噪音扰民现象。德江县好声音KTV于2016年消防设计审核合格,该场所主体建筑为德江县玉林兴苑1号楼,该建筑负一层至三层于2012年4月通过消防验收,由于该建筑未签订消防维保合同,消防设施、器材年久失修,导致系统瘫痪,因此德江县好声音KTV未通过验收;德江县富洛克娱乐会所,于2018年消防设计审核合格,场所主体建筑为德江县玉林兴苑1号楼,该建筑负一层至三层于2012年4月通过消防验收,由于该建筑末签订消防维保合同,消防设施、器材年久失修,导致系统瘫痪,因此德江县富洛克娱乐会所未通过验收。我县公安机关未接到过玉林新苑小区有偷盗现象的报警电话。3.玉林兴苑小区于2006年取得土地出让手续,分为一、二期建设。其中一期于2007年完成规划,2010年建成,停车位按3户1个的标准建设;二期于2013年完成规划,2016年建成,规划住户152户,设计地下停车位90个(约3户2个),其中:已建设地下停车位34个,有15个因拆迁等原因无法建设,有41个未建。目前,根据地方经济的发展,该小区业主基本上达到一户一车或一户多车,所以按当年的标准规划建设的停车位,难以满足现在小区业主的停车需求,存在住户多车位少。核实举报信息:1.信访人反映“老林业局玉林兴苑小区进小区门口处生活垃圾乱放,污水横流,臭气难闻”属实。2.信访人反映“2、玉林兴苑小区A栋和B栋居民楼的一楼有一家网吧和3楼有两家KTV非法营业,噪音扰民;无消防设施”属实。3.信访人反映“多有偷盗现象”不属实。4.信访人反映“玉林兴苑小区的房地产开发商规划不合理,住户多车位少,消防通道和部分绿化区被住户用作停车位。”属实。 | 是 | 1.县城管局已将勾臂斗换为加盖的垃圾桶(已放置5个垃圾桶),并督促环卫工人按时清运垃圾。2.德江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已于2018年11月11日对德江县好声音娱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和德江县富洛克娱乐会所下达了《涉嫌擅自从事娱乐经营活动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德江县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11月11日对德江县好声音娱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和德江县富洛克娱乐会所下达了《贵州省环境监察执法通知书》,责令其停业整改,并增加门窗的隔音装置、控制营业时间和点歌系统音量。目前,该娱乐会所已安装隔音装置。3.非环保类问题“无消防设施,多有偷盗现象。玉林兴苑小区的房地产开发商规划不合理,住户多车位少,消防通道和部分绿化区被住户用作停车位。”已移交政府处理。 | |
3 | X5200***********017 | 1、县第二完小隔壁紧挨着隧道口处的一砂石厂无相关手续,非法加工;扬尘、噪音污染严重;存在安全隐患。2、凯德街道办凯德大桥紧挨闵孝河处的一砂石厂无相关手续,污染环境。3、凯德街道办凯市村革沙组一无证矿山开采点无开采手续和环保手续,未批先建大型砂石破碎设备,破坏山体植被。 | 江口县 | 大气,噪音,生态,其他污染 | 办理时间:2018年11月11日,江口县国土局、环保局、凯德街道、双江街道立即开展了调查核实。 | 是 | 处理措施:江口县人民政府组成联合执法组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专项整治。1.责成双江街道办事处对县第二完小隔壁停业中砂场生产设备拆除,双江街道办事处对周边群众进行走访,群众均满意,相关问题已办结;2.责成凯德街道办事处对凯德大桥紧挨闵孝河处砂石场进行断电处理,生产设备已拆除。同时因夏某涉嫌违法,县环保局已将案件移交公安。凯德街道办事处对周边群众进行走访,群众对处理结果均满意,相关问题已办结;3.县环保局对凯德街道凯市村革沙组砂场下发了停建通知书,并对其违法行为下发处罚决定事先告知书(江环罚告字〔2018〕12号),处以8万元罚款。 | 无 |
4 | X5200***********019 | 德江县钱家乡黄土村村干部毁坏农田及生态林开砂石厂;爆破毁坏村民房屋。运输砂石车毁坏道路。 | 德江县 | 生态,其他污染 | 办理时间:2018年11月11日,由钱家乡人民政府牵头,县环保局、县国土局、县林业局、县交通局、县安监局配合组成联合调查组,前往现场开展调查。现场情况:1.信访事项中所称砂场系德江县富发砂石有限公司砂场(股东中有2名村干部,分别是黄土村主任冯德磊、黄土村村委会副主任冯长青。这两名村干部系德江县富发砂石有限公司股东),该砂场已于2018年5月9日取得《贵州省林业厅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黔林资地许准〔2018〕232号),批准占用黄土村集体林地面积1.1296公顷,涉及林地上林木已于2018年6月27日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证号《00348636》.该砂场于2017年11月22日取得环评手续(德环表〔2017〕48号)。通过县国土资源局实地走访调查,该砂场占用农田属实,具体面积正在测量中。2.2018年9月4日,德江县富发砂石有限公司聘请了贵州三安爆破有限公司对黄土村砂场进行了质量振动速度评价分析,贵州三安爆破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钱家乡黄土村柒坊老林沟矿山爆破对附近民房产生的质量振动速度的分析报告》,报告结论为“此次爆破所产生的质点振动速度对附近民房是安全的,不会产生任何裂隙等危害作用”。3.德江县富发砂石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生产运行,砂石运输车辆主要通过小丫至洋塘塘公路,该公路为混泥土路面,路基宽度为4.5米。经现场勘查,砂石运输车通行小丫至洋塘塘公路里程区间为K53+000至K54+500,造成公路损坏路段共4处186.3平方米。分别为:K53+00右侧处2.8平方米;K53+620右侧处42.9平方米;K54+100右侧处***.8平方米;K54+450右侧处50.6平方米。同时在该路段通行的还有S303提级改造项目运输车辆和城北延伸市政工程运输车辆。经调查取证,造成该路段4处损坏的主要责任为德江县富发砂石有限公司。核实举报信息:1.信访人反映“德江县钱家乡黄土村村干部毁坏农田及生态林开砂石厂”中“毁坏农田开砂石场”属实、“毁坏生态林开砂石厂”不属实。2.信访人反映“爆破毁坏村民房屋”无法定性。3.信访人反映“运输砂石车毁坏道路”属实。 | 是 | 处理情况:1.德江县富发砂石有限公司占用农田一事,县国土资源局已立案调查,正在办理中。2.非环保类问题"爆破毁坏村民房屋。运输砂石车毁坏道路。”已移交钱家乡人民政府处理。 | 2018年11月15日龙泉乡纪委在龙泉乡纪委办公室对原钱家乡国土资源所所长(现龙泉乡国土资源所所长)作出诫勉谈话处理。 |
5 | D5200***********066 | 民主路官塘花园小十字的农贸市场管委会占用消防通道搭建简易大棚出租给流动摊贩经营,油烟、煤烟污染,环境脏乱差。 | 碧江区 | 大气 | 办理时间:2018年11月11日由市中街道牵头,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城管分局配合调查处理。现场情况:1.反应占用消防通道搭建简易棚实为流动摊贩自行使用的大型雨伞,一家是炸油粑粑的流动摊点、一家是炒盒饭的流动摊点;2.有一家做卷粉商户在门面内使用燃煤,有煤烟直排现象。3.是否占用消防通道违规搭建简易大棚相关单位正在核实。核实举报信息:信访人反映“有油烟、煤烟污染、环境脏乱差”属实。 | 是 | 处理措施:1.现场要求两家流动摊点商户立即整改(搬离),11月12日,两个流动摊点已搬离原处,不再占用消防通道;2.对使用燃煤的工具已现场进行收缴,责令商户改用环保燃具。11月11日,区城管分局对老偏卷粉商户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铜城执碧改字﹝2018﹞012号),责令其停止使用燃煤作业。3.11月12日,该商户已经停业。 | 无 |
6 | X5200***********006 | 1、松桃汽车北站正对面的废品收购站违章搭建且无相关手续非法经营;废弃物(废机油、废电池、旧塑料等)杂乱堆放臭味难闻;废品采取水洗、火燎等落后方式进行处理;污水直排。2、松桃汽车北站正对面的废品收购站里的汽车修理厂喷漆味重,切割噪音大。 | 松桃苗族自治县 | 土壤,水,其他污染,噪音,大气 | 办理时间:2018年11月11日,经县城市管理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工业和商务局进调查核实。现场情况:1.该废品收购站于2017年12月26日办理了《营业执照》,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20628MA6DMQMJ65,经营地址为贵州省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蓼皋镇老马道,法定代表人为陈秀君,联系电话为151****3888。2.该废品收购站存在违法搭建钢架棚的情况。3.该废品收购站存在废弃物杂乱堆放的情况。4.该废品收购站不存在废品采取水洗、火燎等落后方式进行处理的情况。5.该废品收购站有30人生活污水直排。6.松桃汽车北站废品收购站处于停业状态,未产生噪音,没有发现产生生产废水。举报核实情况:1.反映的“松桃汽车北站正对面的废品收购站相关手续非法经营”情况属实。2.反映的“松桃汽车北站正对面的废品收购站违章搭建”情况属实3.反映的“废弃物(废机油、废电池、旧塑料等)杂乱堆放臭味难闻”情况属实。4.反映“废品采取水洗、火燎等落后方式进行处理”的情况不属实5.信访人反映的“污水直排”情况属实6.反映的“松桃汽车北站正对面的废品收购站里的汽车修理厂喷漆味重,切割噪音大”的情况不属实。 | 是 | 处理措施:2018年11月11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作了批示,县政府分管领导组织召开了松桃苗族自治县北部新城废品收购站信访问题整改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县城市管理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道路运输局、县工业和商务局、蓼皋街道办事处等职能部门已实地进行调查核实处理。1.针对违法搭建钢架棚的情况,县城市管理局下发了《责令拆除违法建筑事先告知书》(松城拆告字〔2018〕132号)和《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松城拆决字〔2018〕652号);2.针对非法经营的情况,县道路运输局下发了停业通知书(松运维字〔2018〕第18号)。3.针对废弃物乱堆乱放的情况,县城市管理局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松城改字〔2018〕124号),责令及时整改废弃物乱堆乱放问题,现该废品收购站内地面已冲洗打扫干净,废弃物已按类摆放有序。4.针对污水直排问题,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该区域纳入城市污水管网规划,在管网建成前,禁止设生活区。至此,该信访件已全面办结。 | |
7 | X5200***********007 | 江口县凯德街道办事处龙回村小康混凝土公司污水、灰尘和噪音污染。 | 江口县 | 水,大气,噪音 | 办理时间:2018年11月11日,江口县环保局、工业商务局组成调查组开展调查;现场情况:2018年11月11日,江口县环保局、工业商务局检查时,江口县小康混凝土公司正在生产,江口县环保局于2018年10月29日已责令江口县小康混凝土公司对生产废水、场内灰尘、噪音污染等环境问题进行整改,目前该企业正在整改中。核实举报情况:群众反映问题情况属实 | 是 | 处理措施:1.2018年10月29日,江口县环保局对江口县小康混凝土公司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江环责改字〔2018〕57号);2.江口县小康混凝土公司砂石分离机已安装完成,新建的循环用水沉淀池已基本建成;3.该企业内部场地及进厂的地面已经全部硬化为沥青路面;4.该企业正在停业整改中。5.县环保局已对该公司进行立案查处,已下发处罚决定书(江环罚字〔2018〕11号),罚款5万元 | 无 |
8 | X5200***********018 | 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松桃汽车北站往黄板方向约300米处的201省道旁一家豆腐加工厂排放污水,造成环境污染。 | 松桃苗族自治县 | 水 | 办理时间:2018年11月12日,县环保局、蓼皋街道办事处、市场监督管理局前往豆腐加工厂作现场检查。 | 是 | 处理措施:1.2018年11月11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松市监责改字[2018]62号)(该食品加工厂违反了贵州省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第1.5项,依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责令整改),责令松桃创源食品加工厂停业整改。 | |
9 | D5200***********043 | 2015年江口县因锦江河流域污染治理和2017年政府规划禁养区关停江口县梵态畜牧养殖有限责任公司的三个养殖场(已办理养殖手续);目前只剩一个养殖场,但因地处禁养区无法正常养殖;政府未依法依规进行评估赔偿。 | 江口县 | 其他污染 | 办理时间:2018年11月11日,江口县牧产办、太平镇、县环保局组成调查组开展调查;现场情况:经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该问题整改以来,江口县人民政府对江口县梵态畜牧养殖有限责任公司平贵养殖场养殖区开展关停整治,因该企业涉法涉诉,江口县人民法院已对其资产进行查封。核实举报情况:群众反映问题情况属实 | 是 | 处理措施:“政府未依法依规进行评估赔偿”属于非环保问题,江口人民政府已制定整改方案,按照方案已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 无 |
10 | X5200***********003 | 枫香镇先联村村委会支书以权谋私占用村民集体林地,砍伐原有植被进行茶树、烤烟种植,并以种植名义领取相关补助。 | 德江县 | 生态 | 办理时间:2018年11月11日由枫香溪镇人民政府牵头,县国土、林业、农牧科技局配合组成联合调查组,前往现场开展调查。现场情况:1.信访反映土地位于先联社区(原张家湾村)高坡,该区域512亩左右全部承包到户,于2003年实施退耕还林,种植树种为意杨,还林后林木和土地使用权归各家各户所有,2009年由张家湾村委会从农户手中集中流转土地后转包给本村张羽军等8人种植茶叶。土地流转协议明确,退耕还林补助期内农户享受退耕还林补贴,承租方(张羽军等8人)不付给农户租金,还林补助期满后由张羽军等8人按60元每亩付给农户租金。2.2003年退耕还林后,由于树种不适应高海拔气候、加之农户管理不善,最终失败,2009年秋,根据德党办发〔2009〕110号文件“县林业局要把茶产业建设作为退耕还林和低效产业林改造的重要内容”要求,张家湾村集中流转并转包给张羽军等8人在原退耕还林区域改造种植茶叶,张羽军等8人在整地时将退耕地上自然生长的杂草、杂木用挖机进行清除后栽植茶叶并套种烤烟。3.2009年秋冬茶产业发展,全镇茶园整地全部由政府统筹按照270元每亩发包给施工方。县委政府按照每亩补助整地费350元、茶叶管护费100元、土地流转补贴100元、肥料100斤进行配套,除整地费用由政府统筹外,其他物资都已经兑现到位。刘军、张羽军等8位茶叶种植主体已经完成了高坡茶叶种植全覆盖,并且通过了县级验收,所得物资已全部用于茶产业发展。至2014年,由于茶叶种苗和管护等原因导致栽植的茶叶失败(目前现场零星保留50亩左右茶叶),该8人中张羽军等4人在该茶叶失败地中种植烤烟至今。核实举报信息:1.信访人反映“枫香镇先联村村委会支书以权谋私占用村民集体林地”不属实。2.信访人反映“砍伐原有植被进行茶树、烤烟种植”属实。3.信访人反映“并以种植名义领取相关补助”不属实。 | 是 | 处理情况:非环保类问题"“枫香镇先联村村委会支书以权谋私占用村民集体林地,砍伐原有植被进行茶树、烤烟种植,并以种植名义领取相关补助。”已移交政府处理。 | 1.2018年11月13日14时20分至17时04分德江县纪委在枫香溪镇纪委办公室对时任枫香溪镇林业环保站副站长(现为枫香溪镇林业站工作人员)冉卫江同志进行了诫勉谈话。2.2018年11月14日10时42分至10时56分德江县纪委在县纪委办公室对时任枫香溪镇副镇长(现任德江县长堡镇人大主席)张治江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