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开发区)环保局2019年6月18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自本信息公开之日算起。
联系电话:3589595、2111814
通讯地址:锦州滨海新区(开发区)管委会后楼四楼和市海洋局东侧二楼(开发区行政审批中心) 邮 编:121007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对环境影响报告内容提出保密要求。
主编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孙亮,编号:HP00017908,管理号:2015***********000****210060。
***1:东方国际集装箱(锦州)有限公司集装箱制造扩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建设单位对环评报告提出保密要求)。
说明:1.根据2014年7月辽宁省环保厅《关于加强辽宁省环评机构及从业人员考核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上述审查评分。
鉴于本项目是集装箱制造扩能改造项目,改扩建性质,不新增生产工艺,不新增土建工程,故未进行环境影响报告的专家评审,直接受理公示,最终评分以二次拟审查公示为准。
2.公示期间,法人、公民和其它组织(包括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以到我局查阅和问询本项目环保相关情况;项目经我局受理公示后,可以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申请我局相关负责审批人员回避,申请人申请回避时必须提供书面申请材料,并注明申请回避理由和事项。
3.受理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或设计)情况、相关技术规定、规范要求继续对环评报告内容进行修订和完善。
修订后评分结果将在拟进行审查(或审批)意见公示时一并对外公开。
4.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均已确认了本项目《承诺书》,并提供了双方签定的环评咨询合同。
锦州滨海新区(开发区)环保局
2019年6月18日
***【***-集装箱扩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公众参与说明.pdf】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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